寰宇之内、古今中外,凡存于自然之事物,均有其自然之规律。大如四季交替、昼夜变换,小似生老病死、栖息繁衍,无一能置身事外。然而当人类主宰自然之后,内部纷争、种族矛盾、国家战役……一幕幕战争便接踵而至,一起起厮杀也纷沓而来。
但随着人类文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进步,人类意识到应该像大自然拥有其自身规律和法则一般,树立起自己的“方和圆”,建立起自己的“规和矩”,这样才能确保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秩序,让人类不断的发展和壮大。换言之,就是要确立起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治理混乱的社会秩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依靠国家赋予的权力来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威慑不法分子,保护守法公民。
众所周知,我国当前正进行着一次建国以来规模最大、力度最深、时间最长的反腐斗争,打倒了过去闻所未闻的“大老虎”,也揪出了长期蚕食国家资源的“小苍蝇”,在大力整顿国家公务员系统内不正之风的同时,也强力的肃清了其中的些许害群之马,使得全国上下一片欢腾,基层百姓叫好连天,对祖国的未来充满了无限希望。而这一切,也极大的体现了我党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空前决心和巨大成果。
然而,“法治社会,匹夫有责”,当自己为反腐斗争加油助威、摇旗呐喊的同时,更应当牢固树立起自身的红线意识,并将其落实到自己的实际行动上来,以身作则,坚决不跃雷池一步。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在人们日常的生活中便充满了这样的“秩序”,来规范着我们的言语,来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也给予着我们相对的自由。交通信号灯的红绿交替指示着车辆和行人的起止;医院内“禁止喧哗”的标语提醒着人们要时刻为病床上的人多一份关心;公交车上的“老弱病残”专座也告诉着人们,这里是最需要帮助人们的爱心座椅……不经意间,才发现身边居然存在着那么多各式各样的“秩序”,发挥着它们各自范围、各自领域里的积极作用;而我,也早已潜移默化地融入到这繁花似锦的“秩序”当中,循规蹈矩地一次次去执行和重复:驾车不闯红灯;公共场所轻声细语;出行游玩不胡乱涂画;购物买票排队结账等等。恍然间,我明白了诸多生活中美好的行为皆来自这些看似呆板却又充满爱意的“秩序”,它让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变得更加友善,也让人们的生活更加阳光。
生活亦是如此,况乎工作?身为国家公务员的我,从事的税务工作本就是关乎国家权益和国计民生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更是应当以“依法办事、按规操作、一视同仁、不讲情面”作为行事准则,来不得半点的任性和马虎,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现象也必须坚决地扼杀和杜绝。
这就要求自己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出现贪污税(公)款、受贿、索贿等为贪图个人小利而损坏国家大利的不良思想;二是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法规常识和意识,运用严厉的法律条文和鲜明的违法事实来警醒自己,对挪用税(公)款及公物、通谋参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不法行为,坚决抵制,绝不抱任何的侥幸心理;三是要深化业务工作技能,在实际工作中,防止他人利用伪造发票、假章印戳等各类违法手段和行径进行偷税、漏税和逃税,力求做到国家税收利益零损失;四是坚决杜绝一切“走关系、讲人情”的不法行为,对利用权力接受纳税人行贿、收受纳税人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或纳税人宴请的歪风邪气要自觉阻止和拒绝,始终坚持在工作中的严谨作风和无私态度。
总之,说一千道一万,“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的法治观念是社会发展的客观总结,也是人类不断进步的深刻认识。大到国家社会,小至家庭个人,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中,才能稳定发展和获取自由,也只有人人遵纪守法,社会才能安宁,经济才能发展,人类生活的明天才能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