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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院长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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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根据县委、市中院部署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堂党课。借讲课的机会,谈谈自己对“三严三实”的理解和认识,并就法院工作如何践行“三严三实”说说自己的体会,跟大家交流、共勉。
  一、“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
  去年3月,习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就是“三严三实”的由来。之后,习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三严三实”,在全党、全社会引起高度共鸣,形成了广泛共识。“三严三实”只有短短6句话24个字,言简意赅,内涵丰富、精辟深刻,催人清醒、振奋与回味。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不光是在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也是在叮嘱我们法官,是法官执法办案及日常修行的行为准则。那么什么是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呢?什么又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呢?具体而言: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摆在第一位。习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人民司法调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种利益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法院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舞台角色,释放着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巨大能量。法官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谨、规范,失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公正是一个个案件通过法官的裁判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内心的确信和评价而积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作为一名法官,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情况复杂、挑战严峻的环境下,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行,即看有没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有没有不畏权势和抵御金钱、美色诱惑的免疫力,有没有不屈不挠、刚正不阿,捍卫公平正义的能力。法官修行应该是全方位、立体的,包括政治信念、道德品质、操守人格、业务能力的提升等。修身必严,才能修行到位,修成“正果”。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司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法官的特有、独有的权力,每一个法官必须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是党和国家、人民赋予的,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法、公正、规范、审慎,“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严字当头,公字在心,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因为稍有不慎和疏漏,就可能导致裁判瑕疵,甚至错误,引发社会说三道四,影响司法公信。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古人说“吾日三省吾身”,法官能不能经受住错综复杂的考验和形形色色的诱惑,关键靠自省自律,靠节制私欲,靠个人修为,靠自我约束,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起考验。作为法官,一定要慎独,慎微,慎权,牢记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法官的职业形象。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其本质要求就是求真务实、实事求是。这就要求我们要结合基层法院处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最前沿的独特优势,想方设法、多措并举,在简化立案手续、优化诉讼服务、强化巡回审判、深化司法公开、加大执行力度等方方面面下功夫、见实效。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马上就办。这就要求我们办案都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工作中既勇于创新,又敢于担当。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这就要求每一个法官要对党忠诚、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说话、做事、办案认认真真、实实在在,待人接物以诚相见,虚心学习他人之长,真心帮助解他人之难。
  “三严三实”体现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和政治品格,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在新时期的集中体现,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行为守则。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利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好的作风成为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从严从实的作风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还有利于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干警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及危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整治“庸懒散奢贪”等突出问题,应该说全院党员干部呈现出亲民实干、作风深入的良好气象,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认可。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不严不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我梳理了一下,突出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个别干警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态度不热情,解释问题耐心不够,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不大“谱”不小,对群众爱理不理。
  二、懒懒散散,作风漂浮,管理不严。办案推诿扯皮、慵、懒、散,得过且过,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随意离开岗位外出溜达,上班时间嗑瓜子、玩手机、办私事,还有的在上班时间炒股票、逛淘宝、玩游戏,下班后三五成群打麻将、斗地主。有的领导习惯坐在办公室“遥控指挥”,对具体工作的督促落实不够,跟踪问效不够,在干职工管理上,没有严格执行纪律,管理比较松,造成少数干部作风纪律涣散。
  三、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少数干警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当事人不耐烦,甚至口大气精、吆五喝六,不愿做更加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搪塞群众、推三阻四、百般拖延、漠视群众。个别案件存在法律文书制作、送达不规范,手续不完备,超标的查封,甚至错误查封案外人财产。有的法官忽视对民事纠纷案件调解,收案后一判了之,甚至强迫当事人调解。
  四、个人主义,自行其是。首先考虑个人得失,斤斤计较个人利益,事情多做一点就觉得吃亏,待遇稍差一点满腹牢骚、怨天尤人,对上埋怨领导、对下抱怨群众。考虑组织和工作少,不安心工作,不愿意吃苦受累,“一年看、二年干、三年等着换”,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下降,有灰心失望的心态。碰到困难不是想怎么去解决,而是想能拖则拖、能不管则不管。有的干警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经常喝点小酒、打点小牌、钓点小鱼、贪点小利,觉得中央xxxx出台后,各种限制和禁令束缚了自己,使自己“该享受的待遇”没有享受,不准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还有点不习惯,故觉得吃点喝点无所谓。
  五、庭审活动不严肃,走过场。少数审判人员开庭不准时,自己定的时间自己不遵守,开庭时不严肃,着装不规范,随意走动,接打电话,在法庭辩论阶段,诉讼双方在认真地辩论,法官却在庭上玩手机,不认真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主审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不高、庭审思路不清、损害甚至剥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诉讼权利,庭审活动形式化,走过场。
  六、不思进取,业务水平不高。有的法官热衷于迎来送往,心浮气躁,工作不思进取,办案水平低,面对出现的新问题、新动态不能把握好,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办案依据自己的经验,需要用的时候临阵擦枪,撰写的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语言表述不严谨、事实认定不清楚、说理论证不充分、法律引用不准确,甚至出现常识性错误,导致二审法院改判或者发回重审;有的还滥用自由裁量权。有的班子成员随着工作年限和年龄的增长,有时无法克服自身存在的惰性,对新形势下审判执行、涉诉信访等业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能力、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影响了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不下基层,脱离群众、不接地气。如有的班子成员以工作忙、会多为借口,未能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对涉诉信访包案制度落实不力,对缠访当事人不是主动劝导而是采取躲的办法来推脱,对于那些不理解我们工作的人民群众不热情、不耐烦,甚至口大气精、吆五喝六,不愿做更加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搪塞群众、推三阻四、百般拖延、漠视群众,让群众“跑断了腿、说破了嘴、伤透了心”,从而导致当事人缠访、闹访的现象发生。有的干警存在衙门作风,有特权思想,自认为是法官就高人一等,不主动联系群众,对待当事人不够热情、不耐烦、尤其是对普通群众与对待上级领导不是一个样,对待不熟悉的人与对待熟人不是一个样。有的班子成员和庭室长下基层听取群众意见不够,习惯于听取汇报,放不下架子、扑不下身子,没有真正地深入基层和群众,征询汲取干警和群众各方意见建议,只调研没成果、只走访没回访。院班子成员与干警谈心少,尤其对年轻干警、退休老干部、外地市干警的关心少,不清楚干警在想什么、需要什么,不注意解决干警工作、生活当中的实际困难,导致相应思想教育工作不知从何入手,也无法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的班子成员和庭室长具体办案少,只看案件审理报告、法律文书,没有查阅案卷材料,没有参加庭审旁听,对案件整体情况不了解或了解不透,导致一些案件处理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如 纠纷案中,由于裁判存在瑕疵,导致案件发回重审,并引发了当事人上访。领导班子在机关工作时间多,很少去三个乡镇法庭了解工作情况,对基层法庭的干警关心不够。
  八、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部分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消极审判、执行,办案的效率低下,个别案件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等随意性较大,导致当事人怨声较大。虽然现在执行难问题的确很严重,但也有诸多的方法如公布被执行人信息、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现在也建立了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如每年县委组织的入户结亲、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干警大走访活动中,我院干警更多的是以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开展走访,没有完全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放在心上,仅仅满足于填一份调查问卷表、记一本民情日记、发一张服务群众联系卡、发一些慰问金,对走访活动中问题解决的回访做得不够,使得活动开展停在表面,没有深入村、组、户中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方便群众诉讼方面,一些制度只是贴在墙上、写在纸上、显示在电子屏幕上,形同虚设,如没有很好地开展巡回审理,方便当事人诉讼。
  十、创新改革意识不强,工作中过于求稳。有的干警在工作中存在按部就班求稳怕乱的想法,认为只要遵守法律法规审案,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工作有时不够深入,限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限于表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的班子成员对于分管的事情不敢大胆抓不敢去管,矛盾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只要分管的庭室在队伍建设上和案件处理上不出大问题,不引起群体性事件就可以,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中没有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存在应付完成的想法、忽视工作质量。有的在组织考察考核班子和个人时,怕得罪人,往往只讲成绩和优点,不讲问题和不足。有的班子成员考虑问题不从大局出发,只强调分管部门利益,存在“本位主义”,对分管线上的事情更重视,各打各的“小九九”,有利的事情争着干,没利的事情相互推。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放纵、自我要求不严的问题,也有权力运行存在体制机制漏洞、外在约束不强的原因,还与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都有关系。但深究起来,根源上还是个人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作祟,没有真正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所有“不严不实”的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解决,危害极大。对个人而言,自我放松,容易思想滑坡、行为堕落,一旦刹不住车,多年的努力奋斗、自我约束一夜清零,甚至失去人身自由,失去人格尊严,家庭、家人跟着一块人前难以抬头。对党而言,党员领导干部出问题,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恶化政治生态,给党的组织会造成极大伤害,久而久之会削弱党的公信力,危害党的执政基础。对事业而言,“不严不实”的作风是办案的天敌,直接影响社会公平和正义,最终伤害的是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伤害的是国家利益。对于这些问题,务必请大家高度警醒,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三、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汇集了正能量,鼓足了精气神,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会风气为之一振。习总书记的“三严三实”,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作风的新概括、新论述,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和行为准则。这不仅是习总书记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也是对法院全体干警的要求,更是法院干警的安身立命之本。那么,人民法院如何践行“三严三实”?我重点讲以下几点:
  1、每一位干警都要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党性修养。可以说,学习是提高思想认识的前提,是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免疫力的有效途径,是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的重要基础。习总书记也曾经回忆说,“我最大的爱好是读书”。当前,我们最迫切的是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法律法规,并向革命先辈学,向焦裕禄、龚全珍、邹碧华等先进典型学,通过学习,查找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并坚决予以整改,使之涵养浩然之气,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有的同志可能会说,事务太繁忙,没有时间学。我认为学习不是没有时间,关键是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学习,一知半解,办案没水平,空虚无聊,时间久了,难免会被歪风邪气所侵蚀,就可能导致政治上迷茫、道德上失范、生活上放纵。
  2、从严担当,做强业务。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字字珠玑、切中要害,是对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全院干警应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切实把“三严三实”作为规范审执行为的内在保证。严格履行审判职能,扎实办好每一起案件。要想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必须着力提高每位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业务水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同时健全各项审判流程,强化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开展案件评查、庭审大练兵、优秀庭审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深入推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禁止违法增设受理条件、随意限制受案范围,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多办“骨头案”,多开“示范庭”,树立第一标杆,落实第一责任。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务实的作风,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主动破解“执行难”顽疾。
  3、从严落实,做细服务。“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法院践行“三严三实”,需要更多地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下性子,抛开面子,从严处要求,从实处着力,走进基层广接地气,拿出向群众请教的真诚态度,从小处着眼,从细处着手,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三严三实”精神,成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时代标杆。坚持完善院领导接访制度,每日由党组成员轮流接待信访人,现场听取信访人的诉求,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精心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安排专人导诉、材料转交、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让当事人享受到“便利、高效、周到”的诉讼服务,建立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涉民生案件优先审查立案绿色通道,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并且大力推动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引导信访群众更多地使用视频系统反映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为其缓、减、免交诉讼费,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同时积极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好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作用。
  4、从严监督,做精管理。法院的公信力来自于每一个干警的努力和每一个司法案件的积累。所以干警党性修养高不高,理想信念牢不牢,直接影响法院的外部形象。全院干警应遵循“三严三实”要求,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毫不懈怠,按规则、按制度行使职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三严三实”成为法院规范队伍管理的行动指南。加强社会监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人大和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下,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并评议案件,通过最大限度公开,让审判执行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内部监督,引导干警不走“歪路”。今年我院正在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同时坚持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抓好“一岗双责”。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干警学习典型案例,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对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学习践行“三严三实”,是廉洁执法的直观体现,也是司法为民的充分表达,更是对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诠释。对群众而言,自然欢迎之至,对法官而言,更是意义重大。全院干警要始终牢记“三严三实”,切实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用“三严三实”对照检查自己,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只有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法院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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