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科教兴县和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中小学教师补充培养工作力度,构建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专业优化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全面、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证。
二、总体目标
立足我县教育实际与教师队伍现状,密切关注教育事业未来发展趋势,每学年度在不突破省定编制总额的前提下,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计划”、“职业教育学校兼职教师选聘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在职教师学历提高能力提升计划”。通过招聘和培养,使教师队伍年度减员得到及时有效补充,教师学历及教学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持续、健康、稳步提升。
三、引进、培养对象及条件
(一)普通高中学校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按《xx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职业教育学校兼职教师选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选聘具有专业特长人员做兼职教师,选聘人员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思想品德好,无任何违法行为,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小学招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招聘对象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所学专业与所补充岗位相同或相近;在高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挂科及其它不良表现。
(四)在职教师学历提高能力提升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