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严三实 全面提升法院工作
同志们: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我这次以给大家上党课的形式,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
2012年11月15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履新时就强调:“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讲话。2014年9月1日刘云山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讲话时,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更好履行共产党人的崇高职责。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2015年6月,省委书记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焦裕禄式好干部”为题,为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优化政治生态,强化“三严三实”的鲜明导向,形成好的作风常态化,树好“三严三实”的行动标杆,推动改革发展稳定,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党性观念,破除“四风”转变作风,担负政治责任、完成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5年6月,省法院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动员部署会。院长结合全省法院实际,为我们上了一次具有深刻教育意义的党课,他强调“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抓住了党员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明确了干事创业的准则,划定了为官律己的红线,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本质要求。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省法院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现两级法院工作整体提升,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地贡献。
“三严三实”的内容是: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三严三实”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曾经指出:“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学习和掌握其中的各种思想精华,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很有益处。”“三严三实”强调“严以修身”、“做人要实”,这是做人、做事、为官之本,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三个“严”是一个辩证的统一整体,严以修身是根本,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规范。三“严”是手段和方式,是为了达到三“实”这个成果。“三严三实”是党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加强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时期,向全党发出的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动员令。“三严三实”既是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也是干事创业的行动准则,体现了内在自觉与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这既是我们党是在新形势下对干部成长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的方向指南,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严从实的鲜明执政风格。为此,全市法院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审判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二、全市法院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事实证明,漠视政治纪律、工作中“不严不实”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从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陆续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看,一些干警没有严格按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标准约束自己,脑子里没有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两级法院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观念淡漠,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哗众取宠,口无遮拦,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不讲“正能量”,传播“负能量”;有的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随波逐流;有的对中央有关规定和决策部署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有的党员干部做事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缺乏全局意识,各自为政,遇到问题推诿扯皮,甚至上交矛盾。这些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论和行为,有些是很致命的,在党内和社会上的影响恶劣,会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二是目前在我们两级法院的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遵守组织纪律的现象:有的各行其是、我行我素,对集体研究决定了的事项落实不到位,或者是支差应付,走形变样;有的摆不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过分强调个人意志,过多向组织索取,不能自觉服从组织的决定;有的组织观念淡薄,对上级重大事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有的无视纪律,把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情况透漏给当事人,违反纪律,牺牲原则,讨好个人。
三是两级法院的个别领导同志和少数干警身上出现了一些“庸懒散”的不良现象:少数干警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不干事、不作为,精神萎靡,工作不在状态,无激情、无热情,对于安排的任务不能及时有效地完成,计较干多干少,甚至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个别干警工作时间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经常迟到早退,个人去向不及时报告,不及时履行请销假手续,个人主义盛行,目无组织、目无领导;少数干警存在司法不公、不严、不廉现象,与当事人、中间人、律师等进行不正当交往,循私情、谋私利、托关系、接受吃请、收取有价证券和现金等行为。还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少数单位和部门管理不善、要求不严,没有及时将院党组的各项决策贯彻落实,个别中层干部存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得过且过,浑浑噩噩。极大地浪费了紧缺的司法资源,对党的事业和法律事业来说这也是一种“隐行腐败”行为。这些同志未能从自身找问题,不能正确反思以往工作中养成的节奏慢、效率低、质量差的恶习,而是面对新形势下正常增加的工作量大呼劳累。不去和其他先进法院在同样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所做出的业绩相对比,就盲目认为自己干的已经很多了,做的不错了,夜郎自大。对以上全市法院存在的表面和深层次的问题,如果不抓紧整治,任其蔓延下去,必将严重影响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
四是两级法院在审判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于绩效考核工作,部分法院党组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观念陈旧、思想保守,弄不清目标,找不准重心,没有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抓好落实,审判质效上还离先进法院有很大的差距,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超审限案件多、发回重审案件及时移转率低、录入规范性指标混乱、长期未结案件多、案件审判效率不高、审限制度把关不严、案件审理时间周期长,对当事人判后答疑工作不细致,引起群众不满。没有充分认识调解工作对解决纠纷的重要意义,对民事调解工作做的不细致、不扎实,不愿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一判了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不扎实,人民群众满意度较低。
五是全市两级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个别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有的认为抓审判工作是主业,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一手重一手轻;有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单纯强调“领导责任”却忽视“具体任务”,停留在每年开个会、讲些原则性的话的状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抓领导、抓推动、抓执行还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两级法院要在“三严三实“教育中做到“六个结合”,强力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三严三实”是党在新的时期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标准和新要求,重点在于贯彻落实。全市法院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专题教育要求贯彻到审判工作全过程、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以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为突破口,在认真学习中得到提升,在努力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提高忠诚度。
一是结合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忠诚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融入党性修养全过程,贯穿于工作各方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党纪的规范和监督,以焦裕禄和我们身边的先进模范典型邹碧华同志为榜样,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按党的规矩办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谨言慎行守纪律,团结一致护纪律。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作保障,真正做到用权为民、谋利为民。
二是结合组织纪律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意识。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也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党性原则是根本,组织制度、组织管理、组织纪律是重要保障,而关键是要执行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如果党组织松松垮垮、各行其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不可能形成强大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我们每名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游离于组织之外,要尊重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脑子里要时刻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程序,随时接受组织的约束和监督。真正做到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更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了严格的组织纪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增强了战斗力和活力,才能形成合力、产生效力,保证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结合工作纪律教育,提高敢于担当意识。工作纪律是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担当是一种责任,是一种境界,同时也是工作纪律的内在要求。有权必有责、责任要担当。一要强化行为规范。两级法院干警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敢于担当。认真学习我院重新制定的《规章制度汇编》,加强工作责任心,遵守考勤制度、请假制度和会场纪律。注重司法礼仪,坚持文明司法,规范着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遵守庭审纪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规范庭审行为,切实把人民群众当亲人。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对全院人员的司法作风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强化领导责任。两级法院要切实抓好包括院长在内的领导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班子的党性修养、政治和纪律意识,加强领导班子管理,以上率下,积极营造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带头自查自纠,事事处处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并实行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对全年重点工作提前谋划,开拓性地开展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上,真抓实干,敢抓敢管,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三要形成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敢于负责,勇于担当,解决推诿扯皮和避重就轻的问题;坚持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解决不愿作为和不思进取的问题;坚持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解决失职渎职和为政不勤的问题。以严格的工作纪律和敢于担当的精神,营造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和谐氛围,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法官形象。四要强化监督到位。坚持重点工作督查制度,坚持责任倒逼制度,坚持检查通报制度,真正解决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将督查情况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通过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把事后监督向案前、案中延伸,确保法院干警公正清廉执法。 司法作风无小事,只有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常抓不懈,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结合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意识。全市法院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审判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今年1-4月份绩效考评情况来看,我市两级法院审判质效虽然有较大的改观,但绩效考评仍处于全省落后状态,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清醒认识差距,认真分析原因,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彻底扭转落后局面。
一要准确把握审判质效指标。全市法院要不断提高对审判质效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克服畏难、消极和抵触意识,切实解决少数干警消极观望、不思进取、支差应付等突出问题。要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案件质效评估体系的重要意义,对审判质效指标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做到人人懂指标,人人重指标,人人抓指标。要分解细化各项指标,将指标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承办法官。要加强学习、真正掌握、理解案件质效评估体系各项指标构成要素,并在工作实践中认真应用。从立案开始抓起,确保各类数据信息客观全面,注重程序,抓好环节,做到人人熟知考核内容,人人明确考核责任,人人落实考核任务。二要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始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善于管理,勇于创新,敢于碰硬,把心思、精力和智慧都用在想工作、抓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上,将审判管理工作与考核、奖惩挂钩,突出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形成以案件质量标准为导向,以审判流程管理为平台,以审判绩效考核为载体,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审判管理体系,营造重视审判质效、重视审判管理的浓厚氛围,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审判管理格局。三要严格案件流程管理。强化节点管理,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案件移送、归档等各个流程节点,实行实时监控,明确各节点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流程链条,督促各个环节的办案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找准影响案件审限的主要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有效防止久拖不立、久拖不审、久审不决和“隐性”超审限问题;审判管理部门要认真完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的各项规定,担负起流程管理总协调、总负责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落实,定期编发通报,定期研判形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提高审判效率。四要抓好审判质效评估。全市法院要认真细化各项工作指标,要通过评查案件、流程跟踪、节点控制等方式,发现和分析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审判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态势分析,强化预警提示,对考核的所有目标进行分解量化,使每一名法官按照分解的目标、时间、节点、要求去落实,切实形成全员参与、全员配合、全员服从的良好管理格局。审管办要做好与省院的沟通,厘清那些情况是属于正常工作中的技术性问题,那些是属于工作责任心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在审判质效、涉诉信访、司法行为不规范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基层法院、中院各业务庭和全市法院办案法官逐一展开评查,对存在问题的坚决问责。对工作不落实,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通报批评。
五是结合群众意识教育,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两级法院干警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把椅子,对当事人来说首先是一种礼貌与关怀,也是法官理解人、尊重人的体现,可以迅速拉近当事人与法院的距离,当事人会对法官的言行更加信任,对裁决的结果更加容易接受,相反,横眉冷对,相互推诿,不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可能使矛盾升级,激发当事人与法院的对立情绪,拒不接受裁判结果,出现反复申诉、信访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发生,使法院陷入案难结、事难了、人难和的困境。为此,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举措,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网络, 提高服务时效和水平。积极完善诉前调解和小额速裁机制,简化立案、送达、开庭程序,切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在乡镇、社区等群众集中的地区,设置巡回办案点、诉讼服务点。目前,全市法院“送法六进”活动已经正式启动,两级法院要通过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医院”等形式,采取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治讲座、发放普法手册、集中上街宣传、接受法律咨询等多种措施,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新概念,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终端平台,融合和丰富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打造符合互联网时代特点的司法行政和司法服务新常态,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群众随时随地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六是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执法意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责任”等改革举措,明确提出了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市法院要以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抓手,以集中整治“三案”问题为重点,紧紧抓住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检察机关监督,上级法院发还改判,反复“翻烧饼”的案件严格评查,通过加强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措施,认真查找“三案”线索,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一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两级法院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要强化政治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强化担当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抓敢管、敢于担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要强化督导意识。班子成员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同时,要督导庭室科队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自身的廉政建设工作,通过点面结合,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形成合力,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要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职责的落实带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突出廉政教育。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把搞好党风廉政教育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任务,履行廉政教育职责,引导法官干警把握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激励法官干警坚守底线、筑牢防线、提升标线、远离红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墙。要突出作风整治。把狠抓作风整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选择,履行作风整治职责,加强“xxxx”的落实力度,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狠刹不正常交往、以权谋私、享乐主义、铺张浪费之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有问题不整改和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严重的要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既要追究问题人责任,又要追究负责人和相关领导责任。要突出管理监督。把管理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需要,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在审判规范、流程管理、法律适用、执行措施、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审判管理的关键环节上,要亲力亲为、督导指导,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零违纪”目标,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突出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对顶风作为的一律从严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院队伍。三要切实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两级法院党组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党组的重要政治责任,经常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措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回归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突出责任追究,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把考核奖惩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形成科学定责、具体明责、严格考责的落实链条,真正实现考核检查结果与奖惩措施挂钩,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
同志们,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全市两级法院只有真正做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才能将专题教育不断引向深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全市法院审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