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位于安徽省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全县国土面积3493平方公里,耕地180万亩,人口约1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和生产方式带来许多环境问题,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特别是村镇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畜禽养殖污染、农村水面污染以及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使个别地方农村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不仅威胁着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环境现状
1、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村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根本重视,“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是农村环境保护薄弱的真实写照,“清水城中转,污水城外流”则反映了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的现象日益形成,也是城乡环境保护不平衡的具体体现。在农村,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处理,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间地头、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渠等水体中,使“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普遍现象。霍邱县农村人口占全县总人口90%以上,若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0.5公斤计算,全县农村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近700吨,年达25万余吨,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无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生活垃圾随意抛弃或堆放,得不到有效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地区居住环境,污染了农村水源和土地,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存环境与身体健康。同时,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村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任意堆放和排放、秸秆就地焚烧现象较为普遍。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则存在集镇和农村集聚点与工业区混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等现象。
2、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城镇化、产业转移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农村悄然兴起,工业企业逐步增多,造成集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进一步加剧,工业企业的“三废”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特别是部分乡镇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督和治理,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呈上升趋势,环保纠纷已成为继征地、拆迁之后又一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问题。
3、土壤污染问题已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霍邱县农村土壤面源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农民为追求产量长期过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除草剂、生长激素、农膜以及污水灌溉,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直接影响土壤生态环境的结构和功能,使生物种群结构发生改变,生物多样性减少,土壤生产力下降,土壤理化性质恶化,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质量下降,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滞后性、不可塑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将长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损害群众利益、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4、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低
由于城乡发展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用水的保障优先性低于城市和工业用水,主要表现为:供水保障率低、水质不达标。据初步统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不到10%,约有30%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饮水不安全导致个别农村地区出现疾病,农村现有的浅水井和沟塘的环境卫生问题也较为突出。
5、农村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随着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初步估算全县每年产生各类农作物秸秆约90万吨,50%未被有效利用,畜禽粪便排放总量达326.13万吨,大都未做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农膜使用量3000吨,残留量600余吨,农药施用量3000多吨,其中高毒农药占70%,化肥施用量20多万吨,有机肥只占25%。
二、农村环境问题成因
导致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导致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非常薄弱,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和死角。
2、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当前农村地区环保机构不健全,在乡镇没有分支机构,乡镇也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尚未覆盖,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境咨询无人问的现象。
3、环保政策法制不健全。相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一定的困难。
4、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系统工程,更多的是体现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对较低,造成污染防治资金投入上有困难和不足,制约污染治理工作。
5、环保宣传教育不够。受人力、资金等条件限制,环保宣传教育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不高,法规和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的需要。
三、农村环境保护对策
1、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生活垃圾要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期清理、集中处理,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乡镇级以上处理系统集中处理。经济发达地区可采用“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欠发达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可采取堆肥或简易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应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理系统;组织当地群众对历史积存垃圾进行专项清理。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人口相对集中、水循环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采取环境工程设施处理;人口密度较低、水循环容量相对较大的农村地区,可利用湿地、沟塘等自然生态系统就地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加快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步伐,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2、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集中建设污染处理系统,做到污染处理系统共享共用。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已经上马的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测,做到全天候动态管理,对“三废”超标企业按环保法顶格处理到位。
3、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应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开展土壤、水、大气环境质量定期检测。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4、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
强化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对人口聚居区采取集中式饮用水源并建设和完善环境保护工程,防止水源受污染,同时采取集中式供水管网,防止过程污染。根据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实现达标排放。加强农村水资源水质的调查、评估、监测,为保护水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5、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各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土地利用、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率。
6、加强农村环保政策宣传力度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标语、宣传册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普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生产、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化。
7、实施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
以新农村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示范基地、生态示范户、绿色学校等创建力度。因地制宜探索生态环境和产业特色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8、加大环保能力建设
加大对农村生态建设环保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积极编报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和争取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财政政策要向农村环保倾斜。对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好的乡镇和生态村实行以奖代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能力建设,县一级环保工作重点应向农村战略转移,增强农村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在乡镇或片区设置环境保护所,合理划分乡镇的职责内容,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考核、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