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来,我积极参与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五次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的讲话,刘云山同志、赵乐际同志在中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郭庚茂书记和张立勇院长专题党课辅导报告,学习了党章、党组工作条例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在此期间,除参加集体学习外,又自主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共产党人的精神坐标》《之江新语》等相关著作。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三严三实”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华民族治国理政传统理念和道德思想的继承和弘扬,明确了新的历史时期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基本遵循和行为准则,是解决当前作风积弊的有力武器。其中“严于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的要求,是领导干部做人做事为官的本分,是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认真对照,深刻剖析两级法院和我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的问题。我认为,对照“三严三实”标准,两级法院领导干部中还存在一些“不严不实”的问题。比如: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在执行制度过程中落实不力;部分部门扯皮推诿,不能形成合力;部分案件研究过程中存在泄露审判机密现象;个别部门中层领导传达贯彻党组精神不及时、不到位;少数干警存在“慵、懒、散”现象,影响了中院已经形成的良好风气;“三案”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警充当诉讼“掮客”,影响了司法公正;在一些集体活动中,组织协调部门沟通不够、办事不力,缺乏责任意识。
就我自身而言,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党性修养的锤炼重视不够。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了,经受了无数次党性磨练,党性修养很强,理想信念很坚定。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放松了,经过对照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的标准,感到自己差距很大,党性修养减弱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减弱了,考虑个人的事情多了,考虑群众的利益少了。二是对分管部门廉政工作标准要求不严。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情况了解不深、要求不高、抓得不紧,抓工作习惯于开会部署,号召多、教育多、劝诫多,实实在在的惩腐举措少,认为自己不违反党的纪律就行了,别人违反纪律组织上会进行处理,因而在行动上没有进行坚决制止。三是进取心不强。工作中固守于老经验、老规律,对审判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趋势了解不够,创新举措不多。对一些疑难复杂案件不愿下大力气研究解决。不愿意再承受过多的任务和责任,缺少解决问题的能力和魄力。四是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关心服务不够,不愿去直接面对群众。在接待当事人时,总想敷衍过去,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没有真正当成自己的事去解决,只为把当事人打发走,完成工作任务,没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全面的考虑问题彻底的解决问题,有时接待当事人态度不好,造成群众不满意。五是责任意识有所弱化。作风有些懒散,对待审判工作缺乏创新精神,不愿亲自办案、带头办案,工作标准不高,下基层不深入,没有扑下身子去研究具体问题。六是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深入基层少,调查研究不够。常常陷于日常事务中,很少就某个专题深入到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做调查研究,缺乏深入基层、了解真情的精神,常常是一般性的听听汇报、布置任务,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够多,发现实质性问题较少。
践行“三严三实”,修身是基础,用权是关键,律己是根本,务实是核心。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必须在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做好表率,事事以“三严三实”为行动标杆,时时对照“三严三实”要求,不断进行自我检视和完善,打牢个人发展进步的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一个信念坚定的人。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坚持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的结果。要提升“四自能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对党绝对忠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不断增强“三个自信”,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影响,坚决划清与西方“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界限,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言行有鲜明态度,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党性教育,积极参加分管部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谈心交流会等活动,认真落实党课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为干警上好党课,同干警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纠正干警中存在的错误思想,错误理念;要将党性教育贯穿各项工作中,为干警各项工作把好政治关。
二是要加强个人修养和品德的锤炼,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要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不断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将传统美德和现代法律规范结合起来,将个人修身养性和司法文明价值观结合起来,做一名现代法治社会中的合格公民。要时时处处见贤思齐,进一步提升道德认知、升华道德情感、砥砺道德意志、完善道德人格,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远离低级趣味,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成为一个具有感召力、亲和力和人格魅力的人。在个人修养中,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对干警庭审行为、接待当事人、出席活动等各方面的言行举止都要严格要求;要以问题为导向,从存在不规范现象的各个环节着手,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干警行为规范有序,有礼有节,树立干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提升公正司法的意识,做一个恪守司法良知的人。法官不是大众化职业,司法良知更应当高于一般人、高于普通公务员的标准。要始终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以更高的职业操守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培育强烈的职业尊荣感,守好良心的底线,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称职法官。要有公道之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偏私,办理每一起案件,不管当事人是谁,不管当事人背后站的是谁,都要出于公心,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对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干警恪守职业良知。在把关案件中,既要看是否存在技术性问题,还要看是否存在法官违反职业良知,故意偏袒一方办错案的现象,对违反职业良知,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常理的案件要纳入“三案”范围,严厉追责。
四是要强化严守纪律规矩的意识,做执行党的纪律规矩的带头人。认真对照检查,汲取深刻教训,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学习党规党纪入手,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要标尺,弄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合乎纪律规矩。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抓好党建、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作为最大的政绩,切实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要切实加大组织管理和执纪监督力度,对于发生在身边的拉小圈子、阳奉阴违、跑风漏气等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敢于挺身而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纠正的纠正,决不允许任何人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法院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党组做出的决策、制定的制度要及时进行督导落实,确保党组决定顺畅有序高效的贯彻落实。
五是提高司法为民的意识,做一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公仆人。作为法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公仆,也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手中的审判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面对一个个案件,就要像面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面对着无数家庭的幸福和企业的存亡,心中有怜悯,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带着深厚感情去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将“四风”问题整改到底。在把关案件中要审视法官的判决是否考虑到社情民意、是否考虑到群众的接受程度,坚决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杜绝“天价逃费案”、“保姆盗窃手机案”等违背社会常识常理常情的判决发生。在接待群众中,要少用法言法语,多用群众的语言,做好释法说理,在依法服人的同时做到以理服人,让当事人赢得理直气壮,输得心服口服,实现案结事了。
六是要坚守清廉底线,做一名廉洁奉公、公正无私的法律人。法官能否始终守好廉洁底线,不仅关系着个人的荣辱成败,更关系着社会公众对司法公信的感知和评价,在廉洁这个根本问题上,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不能有任何变通、打任何折扣,一定要警钟长鸣,始终做到干净用权,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要懂得珍惜现有的平淡生活,知足现在的生活,珍惜现有的一切,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为家人、为自己守好团圆美满的生活。要有敬畏之心,对待权力必须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始终做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坚决捍卫法律的神圣与庄严。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充当诉讼掮客、办理“三案”等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