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xxx总经理:
多年来,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的劳动制度,合理用工,并按国家工资发放标准兑现员工工资等福利待遇,依照法律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根据国家新的劳动法规定,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由于企业性质和生产特点决定了,我们公司生产有淡季和旺季之分,生产旺季,一线员工会有经常加班的状况,这也成为企业的一种常态。x月—x月,正是我们粮油生活企业的生产旺季,导致用工强度大,加班时数多。日积月累,公司一线员工加班时数累计过高,每个月加班时数都在50-100小时,加班多的员工达到1000个小时,大部分都在300-800小时左右。据统计,截止到8月底,目前加班总人数为188人,累计加班时数达到40960.5小时,其中平时加班13396.5小时,周末加班27564小时。根据相关要求(不知道你们是什么原因要急着兑付),公司需要在5个月内发放完毕。而且这5个月内每个月平均也会产生6000小时的加班,建议在发放完当月产生的加班费后,将这40960.5小时发放完毕。
为积极响应上级指示,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同时为提高我公司员工的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现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在5个月内,据实按时发放员工加班补贴,合计xx人,共计费用:xx元。
请示妥否,请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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