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要把新一轮司法巡查工作抓得更好更实”的指示精神,根据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法院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年全市法院审务督察活动方案。
一、工作机构
根据审务督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活动由本院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组织落实。中院成立审务督察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审务督察小组每月对本院及基层法院开展1-2次审务督察,同时要求各基层法院每月自身进行审务督察,适时组织基层法院交叉督察。督察小组在执行具体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每月将全市法院进行督察发现的问题汇总、通报,并于每月10日前向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报送情况。
二、督察重点
1、法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改进会风文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日纠风等制度规定情况。
3、针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4、落实司法公开制度情况。
5、对督察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督察方式
要认真做好督察前的准备工作,注重从信访举报、案件评查、舆情监控等渠道了解被督察法院相关信息,带着问题督察,增强针对性;要综合运用接受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测评问卷、明察或暗访等方法,确保查到实情,找准问题。
(一)明察。一是审查被检查单位关于审务督察工作情况汇报;二是随机抽查案卷,检查案件审(执)限问题;三是检查窗口文明建设情况及惠民便民措施;四是检查到岗情况;五是审查处理省高院交办的重要信访件;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