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宗旨意识 笃行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核心内容,更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修身律己严不严、做人谋事创业实不实,归根到底还是要落实在如何对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力上。
一、深刻把握内涵,筑牢严以用权的思想基础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历史和现实一再告诫我们,权力是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就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就会焚毁自己;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就会招致灭顶之灾。所以,一定要严把权力关口,正确对待权力,始终敬畏权力,依法依规用权,切实做到心中有戒,牢固坚守用权“三条线”。
一要坚守为民用权的“命线”。只有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相反,如果在权力行使问题上搞小集团主义、特权主义,甚至将权力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而且会滑向腐化堕落的深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这些领导干部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不是他们职务多高、位置多重、权力多大,而是他们始终坚持为民用权、秉公用权,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相反,周永康、徐才厚、苏荣、令计划等一批位高权重的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根本的一条就是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之脑后,没有按规矩、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滥用权力、设租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说明,要严以用权、规范用权,决不能任性而为。这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也是对个人、对家庭负责的表现。
二要坚守按规用权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也不行。必须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始终绷紧规矩意识这根弦,自觉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制度敬畏、涵养法治思维。工作中,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习惯于在法治框架下行使权力,善于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手握戒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要坚守敬畏用权的“火线”。要心存敬畏,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要始终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之,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要始终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始终牢记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自觉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要始终牢记权力是法定的,滥用就会越轨,越轨就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诟病,越轨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全面扫描分析,深查细究自身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用权意识不强。工作时间长了,对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思想深处存在疲态和懈怠情绪,对个人的世界观、权力观、价值观改造缺乏动力,对严以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缺乏深入思考,没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在行动上也就满足于一般化,缺乏高标准和严要求。特别是作为政法委书记,对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不快,对一些法律条文规定更是一知半解,对依法治国理念理解层次不深,对依法治县思路不新,总认为自己原有的知识和经验能够满足本职工作的需要。
二是履责用权劲头不足。随着年龄的增长,时不时存在“干累了、歇一歇”的懒惰思想,对于本身是份内的工作,能推则推、能躲则躲。比如,县级领导联点工作,对自己联系的点蒋家桥镇关注过少,工作过问不多,多是听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到乡镇调研、到村里走访时,一般都是由镇村干部进行陪同,深入农户特别是困难群众家庭更少,走访慰问一般是走5户左右,剩下的交给镇村干部去代为完成,走访对象也是听别人安排,主动到老百姓家中过问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够,很少在农家住一晚,在农家吃一餐饭。又如,虽然清楚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还远未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理想效果”,却满足于甚至津津乐道于祁东的治安状况同周边县市相比只有好、不会差。对涉毒重症病人违法犯罪现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违法犯罪现象,市里明确要各县建立收治管控中心,由于需要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投入,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在行动上能拖就拖。
三是民主用权范围不宽。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做得不够,民主得少,集中得多。在决策部署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时,一旦有什么好的想法、点子、办法,只找公、检、法、司“四长”商量一下,就安排形成决定在全系统推行,听取政法各单位中层干警特别是一线基层庭、室、队、所干警的意见不充分,上下衔接沟通论证不够,执行起来大打折扣。比如在城区安排政法干警夜巡的活动,以为只要在民调前夕将政法干警摆上路面,群众见警率提升的同时安全感、满意度必然显著提升,忽略了对夜巡路线、巡逻时长的合理安排、精心设计,存在拍脑袋决策情况,导致一些干警不甘心、不情愿,上街巡逻形同“勾愿”,主动性、积极性都不够强。
四是刚直用权力度不大。由于自己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政法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督查不到位,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对政法队伍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经常性教育、叮嘱警醒相对少一些,没有主动抓、亲自看,缺少实抓严抓的劲头。对个别政法单位存在的干警执法不严、作风不实现象,照顾情绪、考虑面子多了,发现问题睁只眼闭只眼,总想多栽花、少栽刺,求稳怕乱,绕着问题走。有时还以爱护干警为由,为一些犯错误的政法干警说情开脱。在化解涉法涉诉积案等棘手问题时,为了求快、求稳、怕折腾,搞折中、迂回、曲线等处理办法,存在执行政策有偏差、不到位、欠彻底的问题。
通过深入自我剖析,查找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宗旨意识不强。自己没有完全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改造还不彻底,有安于现状、追求舒适的心态,自觉抵制“四风”侵蚀不够坚决。二是全局意识不强。没有摆正自己的身份和位置,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不能完全站在全县大局的高度,习惯站在部门角度考虑问题。三是主动意识不强。整体性、系统性、创造性地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做得不够,特别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积案、社会治安和政法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缺乏治本之策,根治之道。
三、坚守忠诚为民,努力做严以用权的践行者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当中我决心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从方方面面强化刚性约束、规范权力运行,真正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一是依法用权。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做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用党章规范言行,用入党誓词约束自我,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永葆党性纯洁,做到思想先行。同时,作为一名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自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依法处理各种事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妄图利用权利去寻租空间,不心存侥幸,企图跨越法律红线。凡事都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办,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摒弃特权思想,自觉抵制诱惑和侵蚀,符合法律的事积极去做,违法违纪的事坚决不做,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
二是履责用权。严以用权的保证是履职尽责。权力和责任是紧密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领导干部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提供的干事创业舞台,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牢记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托,真正把工作当事业,把事业当追求,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要始终坚持心中有民,作决策、抓工作、办事情时多想群众利益、多听群众意见,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帮民之所需,缩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就我本人而言,要结合正在开展“一进二访”活动和精准扶贫工作,认真做好蒋家桥镇井塘村、东冲村的核实扶贫对象、制订脱贫计划、解决突出问题、开展结对帮扶等工作,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关心特殊困难群体,努力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同时努力强化担当意识,自觉服从服务工作大局,不论是想问题、办事情,还是定思路、谋发展,都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敢于谋大事、抓发展,带头包抓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对主管和分管的的工作,做到不断抓、不停抓,抓反复、反复抓,特别要对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当好政法队伍的带头人,敢于同政法系统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作斗争,坚决杜绝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严查“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对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敢于一查到底,绝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努力提升政法队伍新形象,为实现**后发赶超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是廉洁用权。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时刻保持警惕,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言行一致、干净正派。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策办事,随时提醒自己用权时是否有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行为,不仅要做好自身工作,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时时自重、自省、自警,处处慎欲、慎微、慎行,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在处理日常事务时,自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讲清决策的道理,阐明处理事情的依据,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把自己手中的权力放在阳光下透明运行,不越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不闯法律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