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此时此刻,当我面对一张白色的信笺纸的时候,握笔的手因为久久颤抖而不能写成片言只语。几天来,我痛定思痛,悔恨之情让我夜夜不眠,沉默不语的我一直纠结在自己的违纪事实里面,有时候,我也在为自己的违纪事实寻找理由,可领导的谆谆教导和中国共产党党纪条规一次次提醒我,我犯下的违纪事实不容辩驳。我的所作所为真的错了,我必须得为自己的违纪事实负责。
2015年6月,我从**单位调到了**社会服务公司担任经理职务,上任后,我擅自把一笔卸煤费8万元钱进行截留重新分配。以前这笔卸煤费都是煤矿老板直接付给**服务公司锅炉班工人。可我今年在干部会上说,为了平衡**服务公司绿化班工人工资,需要把卸煤费8万元取出4万元发给绿化班工人,剩余的4万元发放给锅炉班工人。可最后,发给绿化班工人的4万元我却没有发放,而是交由绿化班班长***保管,用来购买了绿化用的工具。这种不入单位财务帐,擅自截留钱款,私设小金库行为的的确确是违反了财经纪律。经过了各位领导的教育,现在我是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我思之再三,认识到自己的违纪行为造成了以下三点危害:
一是欺骗了群众,损害了职工利益。作为领导干部应该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可是我却欺骗了单位的所有工人,我在单位领导的岗位上不作为乱作为,本不该查收煤矿老板和锅炉班工人的卸煤费,我的擅自截留损害了锅炉班工人的应有利益,减少了他们的收入。让他们在工作中充满了抱怨情绪,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败坏了社会风气。我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抱着侥幸心理,把本应入单位财务账目的4万元钱私自截留,私设“小金库”。小金库虽然"小",但其危害却很大。它化大公为小公,损害了国家和集体利益,扰乱了正常财经秩序,而且“小金库”很容易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腐蚀干部。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现在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