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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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阶段中,我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同志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之江新语》中《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等文章,深刻认识到“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关键点,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落脚点,感到受益匪浅。今天通过与大家一起学习研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掌握上级有关要求,使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下面,结合近期的学习收获,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真正含义
当前,我们正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而“严以用权”正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要求。具体来说,严以用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因此,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严以用权是严于律己、干净做事的基础,是从严治党的关键,是党员干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改造的永恒课题。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才能激发起广大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1.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要坚持立党为公,打造清明政治。在履行职责时要常思义务,在权力面前多想责任。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慢执行或变通执行。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作为党的干部,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可见,任何时期“公”字都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领导干部做到严以用权,就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无论任何人,“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新的形势下,我国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部门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3.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这是新时期对严以用权的最好解释和最根本的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鲜明的政治品质,是一个地方政治是否清明的重要保障。正确用权,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至上,把一心为民贯穿于工作始终,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不负党恩,不负民望;坚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吸取民意,集中民智,使工作思路紧贴群众的现实需求,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作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共产党人,更应甘当人民公仆。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二、 “用权不严”的表现及危害
通过这次专题学习,根据省委郭庚茂书记和市委徐光书记指出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对照检查自己,觉得在工作中还存在用权不严的问题。
1.“用权不严”的表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党性意识不强。权为民所用的政治觉悟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优化政治生态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二是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现象监管不到位。对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为先、集体利益置后现象不想管。三是有时不敢担当。对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矛盾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不力、本领不强、能力恐慌,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
2.“用权不严”的危害。通过查找问题,使自己深深的认识到,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以用权”,必将损害公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党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给党和国家事业、给人民利益造成损失,败坏党风、政风,带坏民风,影响对家庭和谐和个人健康,更严重的是害党害国害人民害自己。因此,新的形势下对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来说,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要不断的以反面典型为教材,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子,我们就会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确保“严以用权”落到老干部工作实处
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敬畏权力。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必须胸怀敬畏之心、尊崇之心、勤勉之心、谦恭之心。
1.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做到依法用权。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领导干部做到严以用权,就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挺在前面,做到心中“装”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作为老干部工作部门,我们的“权”就是全心全意为老干部服务,认真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就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凡是符合国家规定的,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符合政策的,要向老干部耐心解释,消除误会,化解矛盾。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慢执行或变通执行;要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坚决反对只讲面子、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的现象。
2.严格锤炼党性修养,做到谨慎用权。锤炼党性修养,敬畏法纪、加强自律,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老干部工作者要把老干部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想老干部之所想,忧老干部之所忧,解老干部之所难,真正地为老干部办实事,真切地为老干部解难事。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业上,既要着眼于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权益的保障,又要致力于“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各方面的拓展。要格外关注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老干部,对生活困难、身患重病、易地安置、“空巢”独居的老干部,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让广大老干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改进作风,把老干部的每一件事办好,把老干部每一项活动组织好,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老干部监督。
3. 严守规矩做表率,做到阳光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要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为鉴,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有权不任性,用权不妄为,切实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说的做的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当面背后一个样,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明明白白尽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公心律己、公心待人,公字当头、谋在事业,一心为公,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人情,扬正气、压邪气,以公心赢公信;廉洁奉公,干净做事,志存高远,慎独慎微,做人有品,为官有德,干事有为,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
4.格尽职守对党忠诚,做到干净担当。对党忠诚必须严守干净,严以用权,根本上是要守住干净担当这条底线,抵得住权力和金钱美色的诱惑,养成守纪律、懂规矩的好习惯。干净,就是清正廉洁,首先管好自己,净化“朋友圈”“交往圈”,洁身自好、严守操行,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亲朋好友非法牟利。担当,就是牢记责任、恪尽职守,敢担当、善担当,切实把握好老干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历史定位,坚持把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老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组织引导广大老干部通过各种方式不断释放正能量,用好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的养老便民举措,积极探索转型期服务老干部的机制制度,使广大老同志能够享受到更多、更优质、更便利的服务,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改进作风,把老干部的每一件事办好,把老干部每一项活动组织好,从而把老同志中所蕴藏的正能量凝聚起来、释放出来,让更多的老同志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递中国好声音,不断激发老同志为实现××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作用的精神力量,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老干部门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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