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县选派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干部的管理,根据中组部、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驻村任职工作精神,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选派到省定扶贫村和软弱涣散村任职的“第一书记”。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三条 建强基层组织。帮助提高村党组织书记的素质能力,引导村班子加强团结、振奋精神、干事创业;指导村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发挥党员作用;积极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第四条 推动精准扶贫。落实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帮助村“三委”和贫困户制定实施脱贫方案;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第五条 落实基础制度。认真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基层治理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认真落实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帮助建立矛盾调解化解组织,及时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基层便民服务制度,帮助建立便民服务平台,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