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老〔2014〕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近期××市委老干部局围绕解决好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归属、服务保障等问题,对全市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企业离休干部的基本情况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目前,××市负担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改制、破产企业共58家,管理服务离休干部211人。其中已经完成改制破产企业54家,管理服务离休干部195人;正在实施改制破产企业4家,管理服务离休干部16人。在已实施改制的企业中,改制后仍为国有控股的企业21家,管理服务离休干部55人;改制后为非国有控股的企业23家,管理服务离休干部97人;兼并重组企业4家,并入新单位管理离休干部25人;破产企业6 家,安置离休干部18人。其中改制后下放区里企业9家,管理服务离休干部25人;
二、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归属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安置工作,多次强调广大国有企业离休干部为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为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照顾好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市委、市政府始终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保证改制、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归属分类落实到位,
一是改制后仍为国有控股企业的离休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