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很多人的美发店
二、项目发起人:很多人的美发店出资人
三、项目合伙人投资金额:xxxxxxx元
四、项目合伙人投资占比:xx.xx%
五、项目产品上市时间:2015年xx月xx日
六、项目合伙人权益
1.项目合伙人推荐他人成为合伙人后,可享受额外奖励。
2.项目合伙人可以推荐他人办理会员卡,并享有会员卡消费的提成。
3.项目产品上市计算,每年享受最低返还投资额的三分之一。
4.除享受以上权益外无其他权利。
七、分配原则
1.本项目合伙人以净利润为基础进行分配,其中30%作为项目发展基金;10%作为本项目管理销售团队奖励;60%作为项目合伙人的利润,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2.每年度(按财务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一次。
3.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报表。
八、投资合伙人守则
总则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1.项目合伙人在资金到位起三年内,不得私自转让其持有的投资占比。
2.项目合伙人依法转让其投资占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项目合伙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投资占比时,须经项目出资人同意。
4.投资发生亏损、负债时若要继续经营须全体投资合伙人继续按比例投入,不投入者即默认为自动退出合伙人。
5.本项目终止经营时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发起人和投资合伙人各执一份。
项目发起人(授权)签字(盖章):
项目合伙人签字(手印):
项目合伙人身份证号码:
项目合伙人联系方式:
项目合伙人支付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卡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