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促进我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四川省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日常考核要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简便易行、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考核及时发现、培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改善班子结构,提升工作效能,激励干事创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日常考核的对象为县委管理的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四条 新提拔、交流任职和下派挂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挂任)职务进行考核,任现职(挂职)不足半年的,其提拔、交流或挂职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出具书面评价意见;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
第五条 对垂管部门班子成员和外地挂职干部的日常考核可参照执行。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日常考核是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动态考核,考核内容根据不同时期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性质、职能和目标任务以及领导干部职责要求确定。
第七条 领导班子考核要严格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