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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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宣传报送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完善信息宣传报送制度,更好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特制定某某县司法局新闻宣传报送工作制度。
一、信息宣传报送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编写信息一定要真实、客观、全面反映信息线索的具体情况,坚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
2、强化效率意识,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信息的最大特点就是时效性,要树立时间观念,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编写、快速上报。
3、树立精品意识,不断提高信息质量。要在挖掘和搜集信息上下功夫,力求发现新颖、有针对性的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确保当月信息保质保量完成,严禁为完成信息报送任务随意编写虚假信息。
二、信息报送制度
1、专人负责。各处、所、中心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每月信息报送工作。
2、报送流程。信息员将所要上报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统一按照发送要求上报至各媒体。(各司法所及行业调解中心的信息统一发给各专干)各处、所、中心上报的信息电子版最终报送至法宣中心李潇冉处。
3、信息被不同媒体采用后,要及时将发表截图电子版及复印件提交,每月30日前由各信息员统计各处、所、中心的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后上报法宣中心 某某处,法宣中心进行最终信息统计通报。
三、信息考核制度
1、法宣中心负责每月信息汇总,按月通报信息报送及奖罚情况后兑现奖惩。信息完成情况与业务考核相挂钩,并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2 、局机关每人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各司法所、调解中心、公证处每月至少报送4篇信息。
3、信息被县政府公众网采用1篇奖励10元,被区市其他网站采用一篇奖励20元,被新华网采用1篇奖励150元,被司法部网站采用1篇奖励200元,被其他报刊采用奖励100元。如多级采用,以最高奖励为准;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报送1条信息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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