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历
xx,女,汉族,xx省xx市人,1981年10月7日出生。2000年9月至2003年就读于四川师范大学汉中文系,2003年8月至2005年2月于xx市xx学校工作,2005年3月至2011年7月在xx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在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在xx县委办工作,2013年6月至今在xx县委党史办工作。
二、个人政治历史情况
xx同志出生于工人家庭,初中时加入中国共青团,先后在xx市xx学校、xx市城建监察支队、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工作,现任xx县委党史办主任。该同志历史清白,无政治历史问题,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以来最新党的理论成果,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能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
三、个人现实表现情况
该同志到我单位工作以来,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主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方针政策和最新理论成果,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工作中认真努力、尽职尽责,较好完成了本职工作,同时还主动协助各股室做好会无组织协调服务、信息采编、公务接待等活动。其负责的党史研究工作在2015年成绩突出,获得全市点名表彰,信息工作近几年均名列全市前茅,2015年获全市考核一等奖。
四、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
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或函调了解,其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是清楚的,具体情况如下:
父亲:xx,工人,退休,为xx市第一招待所职工,无政治历史问题;
母亲:xx,工人,退休,为xx市第一招待所职工,无政治历史问题;
五、支委会意见
在征求部分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县委办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认为xx同志思想政治过硬、忠诚党的事业,工作成绩突出,符合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各项条件。经支委会讨论决定:确定为中共预备党员,报请上级党委批准。
政审人签字: 中共xx县委办党支部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