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解决政法系统中的“不善为”“不能为”和“不作为”的问题,市委政法委决定对政法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集中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政法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针对我市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专题整治政法干警“不作为、乱作为”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贯彻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政法各项工作的始终,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治时限、细化整治任务,着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文明执法司法、执法规范化建设、教育培训等各项活动,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法不依、不作为、乱作为等政法系统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全市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两学一做”要求,规范执法司法,公正执法司法,文明执法司法,不断提高执法司法的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政法机关、全体政法干警。
三、整治内容
(一)执法司法不规范。
1、超期羁押、超期审判、久拖不结;
2、非执法司法主体参与执法司法、参与办案等;
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留置盘查等执法环节,随意扩大或降低法定标准和条件;
4、乱收案件,越权办案等;
5、取证不规范、记录不清楚,该移送鉴定的物证不鉴定
6、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不完善;
7、有警不出、有案不立、拖案不办、压案不查,应当逮捕的不依法逮捕、应当起诉的不依法起诉,应当执行的不执行;
8、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应当监督不依法监督,信访核查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久拖不纠;
9、对符合规定的证照不及时办理,对群众救助需求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不理不睬、上推下卸,互相推诿等。
10、乱罚款、乱收费,办关系案、人情案。
(二)执法司法不公。
1、案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裁判错误;
2、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律师会见当事人难;
3、只收集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不重视无罪的辩解、陈述;
4、对依法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不开庭审理;
5、对该赔偿的不赔偿,该退还的非涉案款物不及时退还;
6、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假借执法办案,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7、随意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动用械具、打骂、体罚嫌疑人,甚至搞刑讯逼供;
8、随意、违规、超范围扣押、冻结财物等;
9、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当事人及其请托人吃请、钱物和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索贿受贿,徇私枉法。
(三)执法司法不文明
1、责任意识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干劲不足,萎靡不振,消极懈怠;
2、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
3、语言粗俗,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或谩骂、侮辱、指责,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群众意见大;
4、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漂浮,回避矛盾,接待办事群众不一次性告知,将简便的事情人为复杂化;
5、执法司法人员纪律作风涣散、执行纪律不严明,无大局意识,各行其是,自由散漫;
6、着装不整、着装不规范,制式服装与普通服装混穿,着装时行为举止随意,形象不佳;
7、执法司法办案车辆不整洁,标志标示不清,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具,非警务活动随意乱鸣警笛,非警务人员驾驶警用车辆,开霸道车。
四、工作措施
针对重点治理的内容,结合全市政法队伍现状和实际,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突出问题的治理(2016年底)。
1、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市已于4月12日召开专题整顿会议,对专题整治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政法各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全市专题整顿活动的要求,层层进行动员,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政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围绕整改的重点内容,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准整改的切入点,全力进行自查自纠。市、县(区)政法各部门要制定切合实际,务求实效的整改方案,于5月15日前报市专题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政法各部门下属股所队庭室要根据各自查摆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直政法部门和各县区专题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整改、逐项落实。各级政法部门要针对所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到位。各级政法部门及所属股所队庭室要对自查自纠材料进行梳理,对所查摆出来的问题逐条列出,进行整改。对列入整改的每一个问题,各单位都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集中整改,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两学一做”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改善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形象。5月30日前市直政法各单位将整改情况报市专题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县(区)政法各部门下属股所队庭室要将整改情况报市直政法部门和各县区专题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专题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进行抽查。
3、检查验收、建章立制。各级政法各部门要根据各自查摆和整改工作情况,结合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健全和完善执法办案、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市专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市、县(区)政法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统一验收。各级政法部门要根据精细化管理和执法质量考评细则的要求,加大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和问责力度,对整改后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将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专题整治活动结束后,市、县(区)政法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市活动专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开展文明执法司法活动(2017年底)
1、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围绕政法机关的职责任务,紧贴政法工作实际,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伦理操守教育,把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职业良知教育作为文明执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政法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确保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2、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要认真梳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研究制定服务群众、面向社会的承诺事项,确保每项承诺都惠民利民,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政法干警亲民爱民的情怀。要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完善“一站式”、“一窗式”、“一条龙”综合服务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切实提高效率,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周到、方便、快捷服务。要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从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事做起,把涉及群众的各种“小纠纷”、“小案件”、“小隐患”、“小事情”、“小问题”当成大事,解决好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防范、案件查办、困难救助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3、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执法大讨论、大评议,坚持开门搞活动,拓展征求意见的渠道和方式,通过举办开放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周、聘请特约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和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文明执法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问题查得准,原因分析透,群众所认可。年底全市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执法司法“窗口”单位、一线单位和重点岗位、热点岗位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4、开展文明单位和干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用身边事教育激励身边人,组织开展文明示范岗、文明执法科室、文明单位、文明执法干警等评选活动,注重发现和挖掘一批政法机关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在全市政法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做好典型的宣传推广,使广大政法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在全市政法系统形成崇尚文明、争创文明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2016年底)
1、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按照量罚适当的原则,不断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执法工作规范,把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通过建立“覆盖全程、简明管用”的执法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加强执法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群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追究到具体人。
2、纠正执法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针对执法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开展案件评查,通过健全评查组织,明确评查重点,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促进执法水平不断提升;组织专项督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执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清理和专项督查活动,使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严格执法的意识。
3、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实行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真正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发挥好执法监督员、特邀监督员的作用,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和工作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涉法涉诉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纠正不正之风,规范执法行为。
4、深化执法公开。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深化审务、检务、警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让群众听得懂、看得明白。完善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司法局长、看守所所长、拘留所所长、强制隔离戒毒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
5、加强执法考评。建立健全干警执法档案,探索研究加强对执法者个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地记载领导干部、干警的执法状况,建立健全将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结果与领导干部和干警的政治荣誉、职务升降紧密挂钩的政策措施;完善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制度,规范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工作。
6、狠抓教育培训。落实《全市政法系统教育培训意见》和年度计划,力争三年内对全市政法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遍,搞好政法干部全员培训工作,尤其是注重抓好基层、基础执法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使每位执法干警切实增强胜任职责任务的本领;深入推进政法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法干警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案例点评、执法讲评,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的专题学习,增强干警执法办案实际能力,着力提高一线干警的各项能力。
7、加大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纪工委职能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干警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一起查究一起,坚决惩处害群之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政法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查办工作,推进政法机关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题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专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查督办、问责等工作。各级政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负责领导、具体责任人,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开展专题整治活动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引导全体政法干警增强对开展专项整顿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和理解,扩大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明白率,做到人人知晓、个个参与,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及时总结宣传专题整治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整改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级政法部门要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专项活动的信息和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专题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性的检查与突击性的检查相结合,并定期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是否得力,查摆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可行,工作成效是否明显,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等。同时,采取受理群众举报与受理网络电话举报投诉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经核实存在的问题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