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量化考核细则
(一)纪律
第一条:不服从管理教师管理,顶撞管理教师的每人次扣4分;不服从舍长的正当管理和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
第二条:不按时作息,在休息时间说话、吃东西、玩耍每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影响他人休息或经制止仍不改正的扣2—3分;
第三条:舍长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扣2分,不按时开锁门的扣2分;
第四条:不能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的扣2—3分,将饭菜带到宿舍食用的每人次扣1分;
(二)安全
第六条:携带棍棒、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宿舍的扣2分,在宿舍内玩火每人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扣3—6分;
第七条:夜间或其他休息时间通过不正当途径(翻院墙等)出现的每人次扣3分;
第八条: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打架等严重违纪的每人次扣3分,造成后果或影响恶劣的扣4—8分;
第九条:因财物保管不善或安全意识淡薄出现财物丢失的扣2分,盗窃他人财物的视情节扣3—5分;节假日离校后未按要求锁门的扣2分,出现财物丢失的扣3分;
第十条:在宿舍内私拉电线或使用非学校提供的用电器的扣2分,造成后果的扣3—5分;
第十一条:对宿舍内出现的重大违纪或不安全事件知情不报的扣1分,有意隐瞒包庇的扣2分;
第十二条:在二楼以上探身阳台外的扣1分,上下楼不遵守秩序,拥挤、推搡他人或奔跑的扣1分;故意损坏公私财产的扣3分;
(三)卫生
第十二条:值日生未履行职责,没有按时、按要求打扫宿舍卫生的扣3分,地面有杂物、污水(含床下、柜下等)等未打扫干净,存在卫生死角或垃圾未到的扣1—2分;宿舍有异味的扣2分;
第十三条:宿舍物品(水壶、鞋、条把、铁锨、盆、毛巾等)摆放不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