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xx市xx小区的业主,本小区位于xx区朝阳北大街与隆兴路交叉口东行600米(高开区联通公司附近),该小区由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占地197亩,总建筑面积34万平米,共有29栋住宅建筑,不仅是当之无愧的万人小区,还以年轻人居住为主,大多数业主面临或即将面临孩子的“幼接小”问题,小区业主代表已不止一次向房地产开发商、市教育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就近入学”的诉求。就在5月24日上午,各位业主代表又组织了相关维权活动,感谢政府工作人员迅速指定市教育局、区教育局人员对我方代表进行了接待和答疑,也感谢xx区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但让孩子们进xx小学的初步交涉结果,我们并不认同,因为相关部门没有考虑到路面交通状况、所在小区实际情况及业主购房的初衷等实际因素,故我们保留继续上访的权利,并郑重提出此申请。现陈情如下:
一、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之嫌,消费者维权路上难之又难
我们与周边其他小区所不同的是,开发商在售房时一直以高档次社区的定位自居,并堂而皇之的对我们购房者承诺可以就近上学,顺势抬高房价,使得其小区开盘价就稳居高位。作为消费者我们怀疑其存在虚假宣传之嫌,当业主真正入住后才发现,所谓可以“就近入学”,只是开发商吸引客户的一个噱头,尽管业主尝试找开发商理论,但也是亡羊补牢,为时过晚。房源已经售罄,面对老百姓的维权活动,开发商一句空口无凭将我们的诉求拒之门外,甚至跟业主大打出手,决口不提当初售房时能够就近入学的承诺,如今我们哭诉无门,消费者维权受阻,我们相信,唯有如实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申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介入,行使公民的民主监督权,才能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面对如此开发商,老百姓已经不再是“上帝”,只是没有能力与开发商抗衡的弱势群体,消费者虽有维权意识,但监管权却在于政府相关部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