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鉴于:
1、乙方作为***的特许授权经营方,经**人民政府授权,根据**景区的保护规划方案,乙方将对景区内的部分景点、古民居进行改造、保护性利用及商业开发。
2、***范围内的*** 省级文物保护建筑,上述建筑亟需保护性改造利用,**县政府及甲方要求让文物“活起来”,在保护性改造利用的前提下,能最大程度发挥上述建筑的商业价值。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以保护发展文化遗产目的,就双方合作开发上述建筑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1-1本协议所指用于合作的标的房屋坐落于***(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房产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的平面图见甲方房地产权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合作标的房屋提供给乙方,并授权由乙方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
1-2 在对该房屋保护修缮、不破坏原有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该房屋改造用于与文化旅游相关的经营活动。甲方及**县文物局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所需的所有行政许可或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文物、公安、卫生、环保、消防、质监、工商、税务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批准或登记手续,并保证提供办理行政许可或登记手续所需的所有与该房屋相关的文件。
1-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对该房屋拥有持续处分权,且该房屋无权属和使用之纠纷。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也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裁定(决)限制转让等情形。
1-4甲方确保乙方对享有该房屋的经营使用权。甲方及**县政府部门不参与乙方对该房屋的日常经营活动。
1-5乙方改造利用该房屋的设计方案及工程图纸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才能施工。报批程序中凡需甲方出面办理的,则由甲方申办,具体实施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