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告客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发布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广告发布之事宜,特签定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广告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二、广告位置及形式:****
三、广告规格:**米×**米(净画面)。
四、发布费用:(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小写合计):¥ ***元。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计***元(制作部见财务部的通知后才制作画面)、广告发布验收后7日内再支付合同额60%计***元,余款***元于合同结束前一个月付清。
六、广告由甲方提供样稿,乙方协助设计,一经甲方确认后乙方立即发布广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方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以及违反某市市容规定条例的画面及内容,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第一次画面的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中途有需求更换画面,需另行支付制作安装费用(按**元/平米计算),非因甲方原因更换画面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2、与广告有关的各类管理手续、费用由乙方办理、承担;
3、广告发布后7日内,由甲方对其进行验收,如果甲方认为与其提供的样稿不一致的,应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并重新发布,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租权;
5、乙方保证广告发布及时、快速,并保证画面清洁,如发现破损,乙方应及时修复, 若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