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起问责利器 倒逼责任落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作为身处县级领导岗位的负责同志,我认为,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坚持思想上动真,唤醒问责意识。《问责条例》汲取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经验,体现了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要以高度的理论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乐陵市每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融入经常性学习研讨之中,坚定理想信念,唤醒问责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做廉洁从政、敢于担当的表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当前全市换届工作,在乐陵市委党校定期举办 《问责条例》培训班,带头做好辅导报告,以鲜活案例剖析《问责条例》内涵,倡导各级党员干部查摆问题、立行立改。
二是坚持措施上见效,强化执行力度。严格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是问责的有效保障。贯彻执行 《问责条例》要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3个关键环节,确保责任到人、追究到位。一是狠抓责任分解。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问责条例》实施意见,细化分解职责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分解到组织、宣传、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二是狠抓责任考核。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领导干部落实责任的“季度报告、半年初评、年终总核”的检查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到位。三是狠抓责任追究。严格遵照《问责条例》,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形成责任追究的压力机制和倒逼机制,确保真担当、真问责、真追责。
三是坚持落实上碰硬,以问责促担责。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作为主要领导,必须认真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建、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对党的责任、对本地区本单位政治生态的责任、对干部健康成长的责任扛起来、落实好。要坚持严字当头,对失职失责问题,敢于较真儿叫板、动真碰硬,达到“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效果。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是坚持作风上一抓到底,以提升工作实效。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要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解决问题上下真功硬功,啃下硬骨头。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用良好的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提升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