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省xx投资有限公司 (xx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股东)
刘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xx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股东)
胡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xx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股东)
王xx 身份证号码:xxxxxx (xx县自来水有限公司股东)
乙方:xx市xx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就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持有人的xx县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水司”)全部股权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声明
双方将秉承精诚合作、诚信务实的原则,积极推动本协议所表述股权转让事宜。在股权转让签订合同时,本协议已作出约定的条件不再变更。
二、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xx水司100%股权。
三、评估机构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一)为实现股权转让目的,甲方应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披露有关股权及xx水司的全部情况,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双方同意在4月20日前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评估审计,双方应给与中介机构协助,具体联系工作由甲方负责。
(二)股权转让涉及的审计和评估费用,甲方承担全部费用的40%,乙方承担全部费用的60%。由乙方先行垫付,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或双方确认终止转让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垫付费用付给乙方。
四、审计与评估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xx水司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即xx年、xx年、xx年、xx年1至3月)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