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安全红线 强化依法治安
——安全生产专题讲课课件
感谢市委党校提供这么一个机会,让我和同志们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一起交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下面我讲四个方面问题。
一、认真领会习总书记讲话精神
近年来,国内不断发生损失惨重、震惊世界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再给我们敲响安全警钟:“隐患就在脚下,事故就在身边”。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一年内多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习总书记的重要记述,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指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体现了深远的战略眼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2013年习总书记批示:必须时时敲响警钟,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准备打持久战。要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该担责任的时候不负责任,这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当领导就是要有担当意识、要有底线思维、要有戒惧之心、要有忧患意识,要经常临事而惧,这是一件负责任的态度,要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当官当得太潇洒准要出事,要给我们干部讲清楚,当干部要履责,责任重于泰山,当干部有风险,不要幻想当太平官。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采取一系列完善和纠正措施,结合反对“四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事故调查,严肃责任追究。要审时度势,宽严有度,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要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013年6月,吉林省德惠市“6·3”特大火灾事故后(该事故发生在吉林省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燃烧、液氨气体泄露发生爆炸,死亡121人,77人受伤住院,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在国外访问的习近平总书记6月6日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红线”观点,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15年,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27次常委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5点要求: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深刻领会并认真贯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我认为,要做到“四有”:第一,要有“红线”思维。习总书记明确提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红线”就是高压线,是底线、是生命线,碰不得摸不得,碰了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要增强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不要触碰“红线”,不要拿着职工群众的生命和自己的政治前途去冒险,现在干部受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人员中,除了因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受到追责人员较多以外,真正因工作原因受处分的主要就是安全生产事故。第二,要有担当意识。总书记反复强调,当干部要有担当意识,要敢于负责,要有经常临事而惧的态度,经常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情况,不要幻想当太平官。抓安全生产,不负责就要负罪,不担责就要追责。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敢于讲硬话,敢于说“不”,敢于坚持原则,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安全是企业对社会最基本的承诺,是企业家最重要的责任。在认真落实各级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特别是要研究办法和措施,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第三,要有务实作风。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来不得半点的虚假、马虎、凑合和拖延,不能有侥幸心理,必须真抓实干,必须认真负责,必须雷厉风行,必须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要经常深入一线,亲历亲为,直面问题和隐患,掌握真实情况,真正做到心中有数。要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一步一步抓落实,不能取巧,不能搞变通。第四,要有专业素养。安全生产要苦干,但苦干不能蛮干,要巧干,按规律干。安全生产的专业性很强,不是谁都干得了,谁都抓得好的,每一个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不管你以前做什么工作,都要具有专业精神,要提升专业素养,尊重专业人才。安全生产有其本身固有的规律,“任何安全规章都是用血的代价”写成的,我们必须尊重规律,遵守规律律,不能一味蛮干。
二、客观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
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用三句话概括: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向好,安全生产氛围日益浓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任重道远。
(一)当前抓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抓安全生产氛围比较好。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体现党的执政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把安全生产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新一届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吉林省2013年“6·3”特大火灾事故121人遇难,事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15年“6·1”重庆“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442人遇难,习总书记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李克强总理亲自到现场指挥救援。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165遇难(消防现役24人,天津港消防75人,公安民警11人)、8人失踪、798人受伤,习总书记又两次批示,“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定为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是首次将“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三是把安全发展理念纳入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2003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就成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把安全发展纳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之中,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2010年国务院下发的23号文件,明确提出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2011年下发的国务院40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是一个重大飞跃,拓展了安全生产的内涵和外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提升到新的境界;从安全发展理念到安全发展战略,又是一个重大飞跃,使一种意识变成一种行动纲领,成为国家的一个战略,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坚定信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书记明确指出:发展是硬道理,安全生产是硬任务,安全生产发展是第一要义,安全是第一责任。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安全生产,不要带血的GDP,不要带血的财政收入”。“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能放松。必须以一天到晚提心吊胆的忧患意识从源头基础抓起、抓扎实”。***省长强调:“安全生产麻痹不得,大意不得,要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警惕,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坚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安全发展”。
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层。***书记说:“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和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市长强调:“生命最贵、安全最好,规律为本、预防为主,责任要实、执法要严”。市委常委一年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一年四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三个优先:即人员优先考虑、工作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
2、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系列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第一制定了两个规定,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市安全生产党政领导“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职责规定》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明确了市直机关安全生产的职责。“一岗双责”规定:党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实行“一岗双责”,即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综合监管,业务分管领导是直接监管。首次明确了常委领导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即党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领导,明确党委常委会一年两次、政府常务会一年四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确定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者,根据事故等级,实行一票否决。县市区一年内发生两二起较大事故,一起重大事故者,给予黄牌警告,发生三起较大事故,两起重大事故,或一起特大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实行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机关单位领导都要定期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书记、***市长都亲自开展检查,其他党政领导全部落实了检查制度,真正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氛围。第二,突出打非治违,加大了矿山整治力度。煤矿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是死亡人数最多的行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至2010年期间,近20年时间,煤炭行业异常火爆,供不应求,“煤老板”是大款的代名词。***市高峰时期小煤矿千余对,非法开采煤矿遍地都是,事故频发,死人是家常便饭。从2005年开始,大力整治非法矿山、取缔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压缩、整合有证矿。到2013年,全市保留**对煤矿,经过前两年的整顿关闭,现在全市只保留**对煤矿。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最新精神,***市的煤矿要全部关闭退出。煤矿安全事故明显减少,死亡人员明显好转。2016年,没有煤矿死亡人员。第三,加强了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市、县市区、乡镇都设立安监部门,全市有安监人**人,村设立了安全员,各生产经营企业都明确了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建立健全了监管网络。所以,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指标持续向好。
3、人民群众对幸福的理解发生了深刻变化,安全意识越来越强。什么是幸福?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马克思对于幸福的界定包含以下基本内涵;健康的生命、正当的利益、自由的精神、快乐的劳动、自我实现与无私奉献。他把健康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健康的生命当然包括生产安全的要求。改革开放初期,外出务工的机会少,人们对安全生产没有什么概念。有的农民说:“红薯饭,蔸根头,除了神仙就是我”。那时的幸福感很容易满足。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人们改善物质生活的欲望强了,初期只要能找份工作,只要能有一份工资,管你安不安全,先做了再说。很多地区老百姓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政府进行打击取缔时,打出口号“宁愿炸死、不愿饿死”。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也从“健康的生命”转到“体面而尊严地活着和快乐工作”上来。安全生产也理所当然更加被党委政府重视,被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现在,很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的井下工作已经招聘不到工人了,特别是年轻工人根本招不到,基本上都是40岁以上的同志在从事这些高危行业的工作,说明关心安全生产的人多了,只要出了安全事故,群众热议、网上热炒,社会关注度很高。
(二)从抓安全生产规律性特征看,全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期。美国著名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的工业安全理论认为,物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缺陷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控制和消除物的不安全状况,防止和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期政府、社会和个人都要为之努力的共同事业。人均GDP1000—10000美元被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转折点。与此对应,在工业化过程中都要经历一个事故高发期。但由于各国安全生产法治、政策措施的不同,度过高发期的时间不一样,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6年。我国2003年人均GDP为1000美元,2012年人均6100美元,从2001—2012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共造成128万人死亡,平均每年死亡约10万人,伤残70万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500亿元。我市2003年至2012年,发生安全事故约8650起,死1100多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矿井越挖越深、房子越盖越高、道路越修越长、车船越来越多,给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隐患和压力。
(三)从安全生产客观条件看,我市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压力大。一是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门类全、数量多、规模小、灾害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40家,经营网点650多个,此行业最易发生爆炸事故。危化生产企业29家,经营单位达2000多个。二是农村公路条件差,全市农村公路近1.1万公里,路窄弯多坡陡,视线不良,标志标线缺失,加上铁路路外伤亡事故,交通方面死亡率每年占总死亡人数的70%左右。三是煤矿与非煤矿山条件差,全市目前煤矿虽然只有13对,非煤矿山283个,煤矿数量不多,但隐患大,煤矿水害、瓦斯突出。四是消防火灾隐患大,特别是农村大团寨多、木板房多、电线老化,极易发生火灾。
(四)从安全生产工作现状看,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三个不能估计过高”的判断:必须对安全生产形势有清醒认识,对干部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不能估计过高,对企业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能估计过高,对职工群众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的自觉性不能估计过高。少数地方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得不牢,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没有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贯彻到经济建设的全过程。有的存在着畏难心理,认为抓安全生产难度很大,再怎么努力也抓不出成效;有的存在厌倦心里,认为安全生产年年重视天天狠抓,一天到晚神经紧绷,安全事故还是不能避免,很烦;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事故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抓安全生产主要靠运气。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重效益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安全条件不达标,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责任没有真正到人到岗。有的企业违法违章组织生产,有的企业存在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十次事故九次是违法违章造成的,违章是事故的根苗,祸始于违章,教训深刻。
(五)从安全生产基础看,“基层薄弱、基础脆弱”现象还没有根本改变。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应急救援、执法检查、信息化等方面的保障能力还比较弱。县乡安监部门专业人员少,经费不能完全保障,执法装备差,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不足,安全执法保障能力与繁重的监管任务很不相适应。矿山和建筑企业普遍存在“高危行业,低技能人员就业”的现象,绝大部分职工文化程度不高、就业技能不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基础设施特别是农村公路设施、渡口码头安全设施比较薄弱。
三、充分认识抓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是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直接的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中国特色社会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生产是老百姓最大的福利。美国心理学家、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创立者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文中提出,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马斯洛认为,当人的低层次需求被满足之后,会转而寻求实现至高层次的需要。如果我们把人的“安全与健康”设定为“1”,把反映人社会属性的“地位、财富、名誉、爱情、亲情、友情”等设定为“1”后面的“0”,如果没有了“安全与健康”这个“1”,其他的一切当然会归为“0”。从我管安全生产工作以来,在事故现场,看到遇难者的惨状,看到遇难家属痛不欲生的表情,听到撕心裂肺的哭声,每一次,我都感到心里十分难过。死一个人对一个地区可能影响只有那么大,但对一个家庭就是天大的事,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倒了,这个家庭就永远抹不去的阴影和悲痛,有的从此衰落。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谋幸福、谋福利。如果他们家破人亡,那还有什么福利可言?善后虽有些补偿,但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他们一家幸福、平安、团圆的温馨了,事故留给他们的,将是无尽的思念、悲痛和遗憾。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是最基本的社会伦理,保障生命安全是人民幸福的基本要求。
(二)安全生产是党委政府最大的政绩。以前,我们看到,一些人追求金钱利益,到处是挖煤的,到处是找矿开矿的,到处是淘金的,靖州县太阳坪乡渠水河边,有一支淘金的太平洋舰队,这些地方,乱采乱挖掘,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环境恶劣、事故多发、治安混乱,放眼看,满目苍夷,有点“国在山河破”感觉。这些地区道路遭到损毁,晴天尘土飞扬,植被遭到破坏,山上光秃秃一片,水源遭到污染,河道遭到破坏,老百姓疾病高发,采空区大量存在,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各类尾砂、废渣等对土壤、水体的“二次污染”,都无法用科学的数据统计。有的矿区事故频频发生,当地党和政府无法集中精力抓发展。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是改善民生,只顾眼前,忽视安全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这样的发展,难道是政绩?这样的发展,又有什么意义!政绩看什么?不仅仅是看创造了多少GDP,上马了多少新项目,更要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能GDP上去了,安全系数和幸福指数下来了。为官一任,要干事,要有政绩,但是,政绩好不好,大不大,应当人民群众说了算。忽视安全抓发展是火中取栗,脱离安全求政绩如水中捞月。去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文《关于给予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通报批评的通知》,并责成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这在安全生产工作历史上是没有过的,说明了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是“一丑遮百俊”。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牢固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的执政理念。
(三)安全生产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有时如空气、阳光,拥有时,也许不觉得他的存在和重要,一旦发生事故,很多企业就会深切感觉到安全生产多么重要。企业一旦发生事故,首先是员工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直接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人员伤亡要赔付、医治。现在一起事故,一个死亡人员赔付在60万—100万元,也许一起事故,企业一年甚至几年的利润就会打了水漂。其次,发生事故后企业的经济也会遭到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此外,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停产停工、市场损失累加起来,不可预计。严重的要依法关闭。再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承担责任,有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时,发生一个事故,对企业老板来说是“人财两空”啊。安全与效益同行、事故与损失同在。
(四)安全生产是干部最大的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管安全的有责任、有风险,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得罪人。一是政治责任。政治责任的核心是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对国家、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负责。二是法纪责任。“治国者先受治于法”是法治政府的核心。近一两年,我国在追究官员的安全生产事故法律责任方面,力度很大,可以说起到了社会震撼力的作用。天律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检察机关对25名行政监察对象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处级16人)。去年,***“4·11”粘土矿发生瓦斯爆炸较大事故,检察机关起诉5人,法院判决5人免于刑事处罚。三是道义责任。道义责任主要指官员的伦理自觉性。官员也要遵循职业的伦理,即体验职业的重要性,发自内心的感召力。2008年,山西省襄汾县“9·8”尾矿溃坝造成254人死亡,山西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体现了对人民负责,对受害者负责,对党和政府负责,对庄严的法律负责的要求。
四、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依法治理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安全生产一切工作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落实,依法治安是工作的主线,因此,务必抓好如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
近年习总书记对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一是落实“五级五覆盖”机制,要求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都要做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这是《安全生产法》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监管提出的基本要求。老大难、老大难,老大来抓就不难。只要党政一把手下决心来抓,安全生产就一定能抓好。***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都是由常务副职来分管的,能更好的对安全生产项目、资金、措施和支撑体系给予支持,要把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其在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权重;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应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征求同级安监部门意见,涉及个人职务晋升时,要对其履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二是落实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机制,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长、业务考核部门报告,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这是《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
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一些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屡禁不止,事故隐患大量存在;一些职能部门监管执法不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表面上体现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缺失,但归根结底还是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是长期以来执法部门“重行政许可、轻监管执法,重行政命令、轻法律手段,重思想教育、轻行政处罚”的结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不敢较真、不敢碰硬,导致企业不知警畏,心存侥幸,敷衍应付,法律法规成了像皮泥、稻草人和纸老虑。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结合实际制订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第一次就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系统性的顶层设计,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安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这一突出问题的“杀手锏”,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攻坚治本之策。
安监部门是三部法律的执法主体之一,即《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有130多项事务管理权,有7项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安监部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一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二要建立对企业和下级部门“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执法效益;三要建立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四要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做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五要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15日内,必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六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制度,各行各业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季度公布一次纳入“黑名单”管理单位信息。一旦纳入黑名单公布,该企业不能在金融部门贷款,不能在工程招标中中标,不能在项目建设中批地等,对企业发展影响相当大。要开展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日常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坚持“零容忍”,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并公开曝光。要开展督查督导“一月一警示,两月一活动”。
(三)建立健全“打非治违” 、安全生产检查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有个新“墨非定律”,就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虽然安全隐患无处不在,而且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事故是可防可控的”。那么这个防控的途径,我认为最主要的就是“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违法违章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是必然的。过去提“隐患是事故的胚胎”,现在提“隐患就是事故”,如2013年青岛“11·22”输油管道发生爆炸的特大事故(63人遇难,1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从管道开始破裂泄漏原油,组织处置过程中近8个小时,后发生爆炸。打非治违是抓安全生产的“牛鼻子”,“打非治违不力、安全生产永无宁日”。“打非”是政府的主体责任,“治违”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做到“三个确保”。一要确保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二要突出整治高危行业重点,着重加快淘汰不安全的落后产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关闭退出的重点。省政府今年决定引导烟花爆竹非主产区生产企业向主产区集中并做大做强,非主产区生产企业今明两年要逐步关闭退出,省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资金,**市是烟花爆竹的非主产区,今明两年要逐步关闭退出**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煤矿行业关闭退出工作按照省政府要求,去年底已结束,但按照今年国务院的新要求,煤矿行业要继续关闭退出。全市**对煤矿经过两年时间已关闭退出**家,保留**对,今年要鼓励保留煤矿继续关闭退出。三年内要关闭退完。三是确保非法违章和隐患整“零容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非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取缔,不容半点含糊,“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就会对你不留情”。对排查出来的一般隐患,要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确保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教机制
安全生产,教育为先,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不厌其烦的讲,提高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识,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安全生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形式多样、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地向人民群众宣传。学一分安全知识,多十分安全保障。我市在安全生产宣传上也是形式多样。我们在***电视台设立了“周周安全行”栏目,每个星期做一次安全生产专栏报道。在广播电台设立了“安全生产在你身边”,在**日报设立“安全生产在一线”积极宣传报道典型经验、特色工作;在**新闻网上,设立安全生产栏目,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决定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决定安全行为。尤其是当前进入网络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发言人,我们更是要重视舆论,善待媒体,用好媒体,充分发挥媒体在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中的作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这个中心,抓住渗透安全理念,养成安全习惯“两个基本点”,不断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能力,把安全第一,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
(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
要坚持“以法治安”,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现在,法律法规和文件,有哪些责任追究呢?法律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一般分为四级,即:一般事故,死亡1—2人者,由县级人民政府调查处理;较大事故,死亡3—9人者,由市级人民政府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者,由省级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者,由国务院调查处理。法律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者,公安部门可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检察部门可追究监管部门人员的失职渎职刑事责任;纪委监察部门可追究公职人员和党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文件规定: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对被否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不得提拔调动,不得评先评优。省政府八项断然措施规定:发生安全生产较大以上责任事故者,直接监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先期免职。从安全生产失职追责来看,是十分严厉的,追责是全方位的。一要强化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不落实者,由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法处理,直至停业关闭;监管人员不督促落实整改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于违章违规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主要追究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事故调查程序,公安部门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对负有监管责任单位的监管人员追究失职渎职的刑事责任。三是强化“一票否决”,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赋予了“一票否决”的权力,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给予“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不得提拔调动,评先评优。四是探索尽职免责制度。安全生产尽职免责现在只能探索,不能确定,因尽职免责的权力在中央,现在中央没有明确意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完全追究企业主体责任,不追究监管人员责任,目前做不到,发生事故后还要一些监管人员承担责任。但对一些责任事故,监管人员工作确实到位尽责的,我们尽量不予追责,安全生产的责任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要把工作上的失职和渎职犯罪严格区分开来,要保护、要关心在乡镇工作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这也是我安监局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安全是永恒的话题,今天的安全不代表明天安全。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让我们齐心协力进一步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