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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苏及国外先进经验浅议推进我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之十项建议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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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中旬,省厅组织赴江苏学习考察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同时,纵观国外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一些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现将江苏省3个方面10条经验、3个国家5个做法依序列举,并就学习借鉴国内外15条先进经验,切实推进我省教育培训工作之10项建议举措,作浅议如下:
  一、江苏省基本经验
  1、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⑴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曾专门作出批示:“全面推进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重要举措”。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的教育培训这一单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这是较为罕见的。说明党委政府已经将此工作上升到事关国防建设大局和民生大计的高度来重视和关注。
  ⑵省委常委会将其纳入双拥考核“一票否决”。省委常委会议军会议确定全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参训率为80%以上,写入省委文件。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对低于此指标的市、县(区),实行双拥模范城评比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2、政策创制持续全面。
  ⑶政策创制与时俱进。根据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跟进,适时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江苏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若干规定》,江苏省政府、省军区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每次新政策的创制都针对新形势出台了创新的举措,使工作得到持续推进。
  ⑷配套政策齐全管用。江苏省民政部门还联合组织、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专业选择、学历提升、培训保障等方面出台了10多个配套优惠政策,使全省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
  3、创新举措前瞻多样。
  ⑸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承训机构。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作为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训机构。中标承训机构每校交纳30万元押金,确保培训质量。并加强省级示范培训机构建设,依托泰州市职业技术学院,挂牌成立了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学院。
  ⑹打开退役士兵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单独录取通道。省政府文件规定,选择部分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高职院校,采取单列计划、自主考试、单独录取等措施,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学生。同时,完善学历教育优惠政策。高中或同等学历退役士兵,可以免试入学成人高校专科;专科学历的,可以免试入学成人高校本科;入学全日制成人高校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9000元补助,入学业余或函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拿到学历的,政府给予每人每年4500元补助。鼓励退役士兵提升学历教育的措施效果明显,每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选择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占比达到30%,成为提高教育培训参训率的重要举措。
  ⑺统一全省教育培训教材大纲。省教育厅、民政厅联合编写了全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统一教材大纲,分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明确了培训目标,规范了课程内容,规定了教学时数,确保培训效果。并切实加强了涉农类专业培训课程,严格控制了汽车驾驶和计算机等通用性技能专业课程。
  ⑻放宽了退役士兵参训年限。省政府规定凡退役3年内报名,均可享受政府组织的免费教育培训。给那些退役当年想放松或想马上赚钱而不愿参训者第2-3年思想转变后仍可来免费参训的机会,从而切实增加参训人数。
  ⑼建立第三方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成立了江苏省部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协会(简称双退协会),由双退协会负责对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年检工作,工作经费由省民政厅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拨给协会。同时,建立省管市之间互相交叉巡回检查制度。使教育培训工作充满活力,有序推进。
  ⑽创新开展“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在泰州市试点开展了退役士兵村官培养工程。利用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平台,进行社会管理等专业培训,选派了30名退役士兵到村“两委”工作,明确经济待遇和发展通道,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开辟了新路子。
  近几年来,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参训率平均达到82.6%,就业率达到95%,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二、国外一些做法
  1、美国。
  ⑾现役和退役培训相结合。美国从组织机构和制度方面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军人就业培训管理体制,不仅在政府部门有负责退役军官安置管理的常设机构,而且在军队内部也设有相应的专门机构负责培训事宜。部队与地方院校签订协议,进入部队后的士兵可自行选择协议院校报名参加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由院校教授到部队授课,课程与在校学生一样,士兵修满学分即可获取文凭或技能证书。这种将就业培训前置在现役中的做法,使军人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为退役后的就业创造了条件。(还有一些国家如德国规定军人就业培训必须在退役前完成。)
  ⑿遍布各地的“社区学院”培训效果好就业能力强。与我国的培训服务机构按行政级别划分不同,美国的高职教育培训机构按社区划分,主要为遍布各州、市的“社区学院”(Community College),具有课程设置与本社区所需实际岗位紧密相连、学习就近方便、退役士兵毕业后很容易找到本社区合适工作的显著特点。
  ⒀免费教育培训政策灵活实用。美国按士兵服役年限长短规定不同标准的免费教育培训福利待遇。并对退役士兵本人的培训福利用不完的规定可转让给其配偶或子女使用。在我国,若退役士兵不参训,此项福利待遇便自然放弃。特别是对于那些自身已有一定专长不愿再去参训而其配偶需培训才能获得工作的退役士兵来说,免费教育培训政策根本没能享受,主管部门也未能将政策用足用活。
  2、俄罗斯。
  ⒁注重抓好教育培训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俄罗斯在莫斯科等城市成立了“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分为职业定向、职业培训、就业跟踪培训3个阶段。注重培训前抓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选择适合专业;培训中抓好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培训后抓好就业跟踪,对不适应就业岗位的继续提供培训,负责到底。
  3、印度。
  ⒂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广泛。印度退役军官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十分宽泛灵活,除军费开支、政府补贴外,还有各类基金、民间协会会费、企业赞助等多种渠道。
  三、我省存在的问题
  1、宣传汇报不够。在民政工作宣传中,整个安置业务的宣传是明显滞后的,在很多县市区民政局宣传报道积分排名中,安置办排名倒数。具体到教育培训工作,由于平时宣传不够,加上很少就此单项工作重点汇报,对领导汇报不够,就更未能让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到一定的高度。同时,注重对培训对象的宣传,忽略了对具有干预影响力如退役士兵家长等群体的宣传,宣传方法不够灵活,措施不够创新,效果不尽人意。
  2、创制创新不够。我省除**年下发了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年转发了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外,省安置办还就省内易地教育培训下发了通知。但总体来说,一是政策创制不够。缺乏一个如江苏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系统的工作规程,以及与之相应的一系列有关具体操作的配套政策或规定,如《教育培训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教育培训检查考核办法》等等,使教育培训工作还未能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系统的政策体系。二是政策创新不够。结合本地实际,在教育培训准入年限、学历教育直通车、多渠道就业创业等政策方面创新不够,鲜有突破。
  3、专业科学设置不够。目前,主要是根据政府给补贴的项目或是社会上热门的项目来设置培训专业。这样,一方面没有深入考察本地市场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没有考虑到培训者的自身需要。直接导致就业培训与就业市场的需求相脱节。如驾驶、计算机等专业虽热门,却鲜有培训后藉此就业者。只求报名数量,不顾培训质量,浪费了国家大量的培训资源。而市场需求旺盛的如仓储、物业、物流、话务、机械装配、化工和食品技术员等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专业设置较少。造成培训专业设置盲目跟风,与市场需求不相匹配。
  4、运行管理市场化不够。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承训机构的机制还不完善,只是在择优确定定点承训机构,没有采取招投标形式引入市场竞争,中标确定;二是实行只购买培训成果,无需花费精力介入培训过程的理念和机制还建立不够;三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承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年检,建立第三方监督制度不够。
  5、培训资源整合不够。目前我省教育培训经费渠道比较单一,完全依赖各级财政资金。对有关部门如人社就业培训基金、国家农业项目免费培训基金等资源整合利用不够。同时,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基本没有社会定向捐赠及企业赞助。由于资源整合不够,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处于民政部门单打独斗状态,未能形成社会合力。
  四、建议和举措
  1、强化领导小组职能。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向领导加强汇报、对部门加大协调、集中议事解决问题、具有组织性及权威性的一个很好的平台。从目前情况看,各地此机构基本形同虚设,一年甚至几年没有开过会的不在少数。利用此平台召集相关部门专门开会研究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更是屈指可数。因此,抓住强化领导小组职能这一牛鼻子是首务。主要解决三个问题:
  ⑴配套建立领导小组议事制度。领导小组未能发挥应有效能,在于没有实行精细化管理,配套建立具体的运行制度。为此,强化职能,就是要建立完善的汇报制度和议事制度,呈报批准后有序运行。汇报制度主要规定兼任领导小组组长的党委政府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安置办工作汇报;议事制度主要规定领导小组每年须召集2-3次会议。即1-2次半年或全年工作会议,1次专题研究部署安置政策转型后的重要方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每年定期汇报和议事,切实争取党政领导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足够重视和支持。
  ⑵在明确考核指标基础上建立“一票否决”制度。省政府、省军区文件虽明确教育培训工作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地方不能评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制定相应文件规定每年的具体考核指标。因此,建议结合我省参训率实际,实行年递增5%的梯次考核指标,并以领导小组正式文件下发到市、县(区)政府,强化指标意识,建立可操作性强的“一票否决”制度。
  ⑶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现役退役相结合的前置制度。通过军区(军分区)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工作机制,积极研究探索试行教育培训前置制度,并使退役培训与现役培训做到无缝对接,不仅可以提高现役士兵素质,还可大大减轻退役后教育培训宣传动员的压力,形成退役士兵参训自觉自愿的局面。
  2、着力抓好培训前宣传。
  ⑷加强和创新宣传工作。一是建议省安置办对各地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的信息宣传情况实行季度排名通报制度,改变宣传工作滞后局面。二是创新教育培训宣传手段。由于退役士兵缺乏人生经验,因此,在用常规方法对其宣传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宣传工作可转向对其有干预影响力的家长等对象身上。具体为,县级民政部门将其作为每年11月份的中心工作,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宣传小组,发动社区力量,进村入户,带好政策资料和报名表,到每个退役士兵家中送学上门,做好家长工作,切实提高退役士兵参训率。同时,在退役士兵报到时,要求各定点承训机构指派专人前来摆台宣传,现场咨询,鼓励引导就学。三是加强社会宣传。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要多接“地气”,一方面开辟报纸和民政网站专版加强社会知晓率,一方面还要探索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回馈社会等公益活动,加强与社会互动,让社会更多地了解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成效、意义,从而形成社会赞助支持、部门政策优惠的良好发展氛围。
  3、实现理念和举措的创新突破。
  ⑸建立心理干预和社工介入机制。一是充分挖掘利用民政部门所属的精神卫生中心便利资源,在每年退役士兵报到时,召开一次培训动员会,请心理学专家专题讲座,针对不愿参训的客观现状,分析心理,正视问题,疏通心结,帮助走出认知误区,树立技能成就人生理念,对激发其参训将会收到较好效果。二是在社工工作愈加受重视的形势下,思维不超前,行动上又或会落后。要树立前瞻思维,尽快启动社工介入工作,由民政部门或承训机构向每个班指派1-2名社工,负责报到时培训前的职业规划心理干预、培训中的跟班心理辅导、培训后就业上岗初的社会心理适应引导等工作。以心理干预和全程介入来着力解决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入口难和出口优问题。并逐步积累经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力争将其创成我省特色和品牌。
  ⑹灵活放宽培训年限等人为限制。一是退役士兵缺乏职业生涯规划,急于赚钱或放松而不愿参训,成为影响参训率的重要因素。将目前规定的1年内免费培训的政策定位为原则上1年内免费培训,最多放宽到2-3年,则不愿参训的退役士兵经过1年的社会历练,将会在第2-3年再申请免费培训。因此,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从实际情况和最终目的还是引导参加培训的角度出发,灵活放宽年限,按接受培训当年计入参训人数,可有效提高参训率。但是为保障当年参训率,可规定第2年参训的个人需承担培训费用的10%,第3年的承担20%。二是对退役士兵本人确不愿或不需参训的,本着帮助退役士兵家庭就业也是在帮助其本人就业增收的理念,可放宽到转由其配偶或子女享受免费培训,真正将政策用足用活,使政策发挥最大效能。三是在确定定点承训机构基础上,可逐步面向市场上各类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参考美国“社区学院”的做法,退役士兵本着就近、实用、便于就业的考虑,而在各类(包括异地)培训机构取得的技能证书,只要承训机构具备培训资质,都应纳入免费教育培训优惠政策的范畴。
  4、注重教育培训两个导向。
  ⑺注重提高学历教育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目前,我省教育培训大部分为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人数比例只占10%多。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优惠政策,吸引更多期盼圆大学梦的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在就业发展上走得更远,可望达到江苏省在原有参训人数水平基础上增长30%的效果。
  ⑻注重教育培训专业向农村农业引导。我省退役士兵户籍结构中农村籍约占77%,但目前技能培训专业却多为适用于城市用工。为此,建议统一我省教育培训教材,并考虑城市就业饱和、国家推进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农村籍士兵在原籍更有生活和创业基础的因素,将培训专业向种植、养殖、农机操作、土地规模化经营以及农村基层社会管理(退役士兵村官)等农村农业方向引导。既能缓解城镇就业压力,又能帮助占大多数的农村退役士兵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实现就业创业。目前,孝感市已在大悟县开展创业培训试点,并在该县芳畈镇挂牌成立了退役士兵创业基地,有的退役士兵经过种植养殖培训后,已经实现了成功创业。
  5、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⑼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民政部门要将教育培训作为市场化项目进行运作,只需代表政府向市场购买培训成果。在这个市场运作过程中,民政部门为服务购买方,承训机构为服务销售方,教育和人社部门为市场监管方。在通过市场招投标确定承训机构基础上,改变以往民政部门只和承训机构签协议的做法,实行市场主体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突出监管方监管责任,使民政部门只需支付经费即可拿到培训就业项目的合格产品。
  ⑽推动第三方评估监督。树立有限责任政府的理念,推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承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年检的工作。在社会中介组织培育尚不发达的地方,可探索成立复员退伍军人服务协会,由民政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委托评估监督经费,具有独立市场主体资格的协会进行第三方考核评估和年检工作。一方面,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市场化运作,可使监督制度化、经常化,评估专业化。另一方面,使民政部门在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中真正做到主管不统管,主抓不包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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