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2017年以“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四气”问题,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工作执行力等方面入手,突出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责任不强、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督查不严、岗位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干部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
**县干部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任用机制,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加强干部管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强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
1、在规定的班子职数内出现空缺时,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拔、任用中青年干部。
2、所选拔的人员必须具备德、能、勤、绩、廉等特别突出的综合素质。
3、条件:①具有三年以上工龄;②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③身体健康;④年龄男在40岁以下,女在38岁以下。
4、考察考核:对所拟任对象,局党委要组织考察考核,对考察考核结果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5、新任班子成员一律试用一年。试用期间,履行相应职责,行使相应权力,享受相应待遇。在这一年中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民意测验(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10%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免去其试用职务,不再保留试用职务相应的待遇。
6、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选配领导班子,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选配职数。具体方法为:党委根据该单位班子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提交单位召开的“两推一选”会议测评、推选,参加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在岗人员中的全体党员、退休、退线干部党员代表。测评结果当场公开。测评成绩在末位者,给予免职处理。
7、干部退线、离岗按照就**市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二、科学运用班子考察民主测评的考察成果
1、党委每年至少对县委书记班子进行2次考察考核。
2、考察考核的办法是: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接触、广泛座谈等。
3、民主测评结果当场公开。
4、考察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凡考察结果好、党委意见统一的干部,给予会议表彰、优先提拔使用等奖励;凡民主测评中有5%以上的票数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在25%以上的干部,一律由党委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问题,限期改正。
5、诫勉期限一般为一年。干部被诫勉期间,不能提拔、调动,不得参加各类先进个人的评比。
6、诫勉期满后,被诫勉的干部要对其诫勉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改正错误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经认真考察后,决定是否解除诫勉。对认识有差距没有明显改进的,或又出现其他问题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对诫勉期间进步明显,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经组织考察确认后,可提前解除诫勉。
7、对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纪律意识淡薄,在班子中闹不县结的;或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因主观原因而使单位损失重大的;或思想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在社会上影响恶劣的干部,在调整其职务的同时,并由纪委依纪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三、全面推行集体决策、个人分工政务公开的民主监督机制
1、各基层每月至少应召开一次工作报告会,向干部群众或班子成员通报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2、工作决策实行个别酝酿、集体研究、民主集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实行政务公开。单位财务、重大决策等情况,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班子成员一律不得兼任本单位财务工作。
四、努力加强干部自身学习增强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
1、争当“学习型”干部,努力提高五个方面的工作能力,即吃透两头、科学决策的能力;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能力;依法办事、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体察民情、动员组织群众的能力;标准兼治、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学习的内容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重点是与本单位、本群众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技能等。
3、学习的方式以业余自学为主,组织参加上级集中培训为辅。
4、对运用所学知识促进本群众作效果明显,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职称的人员,酌情予以表彰奖励。
**县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县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县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根据**市组织部关于切实加强党委班子成员理论素质的通知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县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学习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稳定发展,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和谐**县的宏伟目标,着力于武装思想、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宗旨,突出学习、创新学习方法,为促进**县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学习形式和方式
集中学习由中心组组长主持,中心组成员讨论发言,并每次确定班子成员1-2名同志作主题发言,党委书记为中心组第一责任人,县组织部部长任学习秘书组组长,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着力于“五个结合”即: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传达文件精神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主题发言与集中交流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相结合,理论武装和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相结合。
同时,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作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要补充,尽量做到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在学习中,中心组要继续坚持“两本四簿”制度,进一步健全学习签到、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等制度,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季度学习有安排,学习时间有保证,讨论发言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参学率不低于90%,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20000字,每人撰写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领导干部自学阅读书籍资料要达70万字以上,其中45岁以下的领导干部要达100万字以上,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
三、几点要求
1、集中学习时中心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中心组负责人请假。并坚持做到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学习笔记簿、学习考勤簿“四簿”齐全。
2、中心组成员要结合自身分管工作,集中学习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正使调查研究过程成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过程,成为深化理论学习和完善决策的过程。
3、中心组成员同时负责对分管单位的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指导督查,真正把干部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的一件大事来抓。
4、各单位党委(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参照本意见制定学习计划,并报县委。
**县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委(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订制度如下:
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委(党支部)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群众,遵纪守法,转变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教训,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班子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会前准备工作:
①听取意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前提。既要听取上级领导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听取广大群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听取相同的意见,又要听取不同的意见。
②反馈意见。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及时向党组织反馈,反馈意见时要实事求是,特殊情况下,对个别不易公开的意见,可个别反馈。
③广泛谈心。党组织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要有一个自我反思、进行消化的过程。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支部委员与群众群众之间,要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实实在在、敞开思想、以心交心,虚心地接受批评,把问题和矛盾消化在会前。
④确定中心议题。党委(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也可以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⑤做好准备。会议中心议题确定后,要提前告知与会人员,每个与会人员要围绕中心议题,准备好发言提纲,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应将准备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做简要汇报,争取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
会中几项要求:
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能否开得成功,关在于能否认真、正确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身作则,做出表率,既要做到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又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后,党委会(支委会)要在民主生活会取得对问题的基本一致认识的基础上,抓住要害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③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在会议中,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记录要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④进行检查指导。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直接参与并指导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也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重要一环。它有利于了解下级党组织及党员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有利于发现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有利于督促下级党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会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向党员群众群众通报会议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党内监督和自觉地接受群众群众的监督。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群众正确意见的认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整改措施等方面。
②检查效果。要根据整改措施的内容,经常检查整改效果。一是自我检查;二是党员之间:支部委员之间,党委成员之间的相互检查;三是请群众群众监督检查。这种检查,可以通过自我反思、相互谈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提高认识、增强共识。各级党政一把手要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水平的高度,认清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运用民主生活会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在一把手要敢于带头解剖自己,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承担责任,敢于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并做到不打击报复。会后,要进一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好思想工作,督促主动解决问题。
②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着力解决一至二个重点问题。一次民主生活会不可能把一年或几个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都处理好,这就要靠平时的思想工作,经常的谈心活动,把日常教育与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同时,还要注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基本素质,这样在民主生活会上才能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武器,做到有话当面讲,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闹无原则的纠纷。
③坚持派员参会制度。在基层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之前,上级党组织要安排人员参加指导。做到会前找领导班子成员谈心了解情况,会上提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具体要求,结束前实事求是地进行讲评,并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改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走过场的不良倾向。
④督促检查,巩固成果。各级党组织要把检查所属单位其他工作与检查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结合起来,对问题严重,群众群众意见大,又不自查自纠的班子,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对问题解决得比较好,群众群众比较满意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民主生括会走过场,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重开。
**县“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督导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县“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围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县督导组加强指导检查,及时了解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实施办法
1、建立督导工作记录制度。县专项活动办公室统一印制记录表格,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督导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等。督导工作记录表格一式二份,一份送受检单位,以便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一份备案,活动结束时对受检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时对照核查,作为考核单位的重要依据。
2、督导组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活动部署,收集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督导组成员有权对不认真贯彻工作部署、不及时执行整改意见的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提出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3、实行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各党委各支部贯彻落实“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工作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1、“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以各支部自查为主。定期检查15天1次,由各督导组成员进行检查。
2、每次检查时,检查组要认真对照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认真填写督导工作记录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现将进一步规范干部销假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假范围:全县各单位各级干部因公、因私请假,一律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
二、请假审批程序
(一)机关干部请假审批程序
1.副职县领导外出时间1天内,须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外出时间在1天以上、3天以内,须向县主要领导请假,在县党委办公室备案登记;外出时间3天或3天以上,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由县主要领导请假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干部请销假审批表须交县党委办公室备案,回来后注明销假时间。
2.科级干部外出时间1天内,须向分管县领导请假,在县党委办公室备案登记;外出时间1天以上,请假人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经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然后再由县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逐级审批的干部请销假审批表,须交县党委办公室备案,回来后注明销假时间。
3. 县机关业务干部外出时间1天内,须向本科室领导请假,在县党委办公室备案登记;外出时间1天以上、3天以内,请假人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先经本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再经分管县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外出3天或3天以上,请假人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先经本科室领导签署意见,再经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然后再由县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逐级审批的干部请销假审批表,须交县党委办公室备案,回来后注明销假时间。
4.因公外出培训、开会的,在请假时须持上级传真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因公外出办事的,须持办事说明材料,经县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后,方可作为报销差旅费依据。
5.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规定,出差人员报销的各种票据须与出行路线、出差内容、经办事宜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6.产品管理、产品收购期间,机关干部不论请假时间多长,都必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向县委书记、县长请假,县委书记、县长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二)基层乡镇干部请假审批程序
1.基层乡镇主要领导在县内请(休)假3天以内(含3天)的,须向县领导汇报、备案,同时报县党委办公室和党委县组织部登记;外出时间3天或3天以上,请假人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由县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复印后须交县党委办公室、党委县组织部公室、批准的主管部门备案,回来后注明销假时间。
2. 基层乡镇副职领导、业务干部在县内请(休)假3天以内(含3天)的,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外出时间3天以上,请假人须持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先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分管县领导签署意见,然后再由县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逐级审批的干部请销假审批表,复印后须交县党委办公室、党委县组织部公室和批准的主管部门备案,回来后注明销假时间。
三、禁止性规定
(一)干部婚假、产假、病假、事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依据个人缴费基数的标准发放假期工资;干部探亲假工资标准按照批准探亲时间内的实际天数,以本人缴费基数为依据,发放探亲假工资,超出探亲时间的不兑现任何工资。不按程序办理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不得兑现不在岗期间的薪金。
(二)基层单位正职领导未履行请假程序擅自离县,一律给予免职处理。
(三)基层单位副职领导、业务干部未履行请假程序擅自离县,一律免职处理。
(四)机关干部未履行请假程序擅自外出的,一律进行免职。
(五)凡是因私请事假的,在剔除请假期间法定休息日后,剩余期间停发薪金。
(六)外出参加学历、职称学习,经县委书记、县长同意后,须在县党委办公室和党委县组织部公室备案,方可享受社会保险统筹缴费工资。
(七)严禁各级干部为简化请假程序,以连续短期外出请假转为长期外出,以谎报、隐瞒实际外出时间而获得不应得到的薪金、报酬、待遇。
四、请销假方式
(一)本《通知》中未表明须持干部请假审批表的,可通过电话、口头请假。
(二)本《通知》中表明须持干部请假审批表的,必须填写《干部请销假审批表》,以书面形式逐级、按程序请假。
(三)请假到期后,应及时返回本人所在单位,参照请假程序逐级销假,最后到备案《干部请销假审批表》所在部门填写销假时间。
(四)请假到期后,请假人如不能按期到岗位,须再次按请假程序请假,经相关县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请假人回来后,补办请假手续。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下发前制定的《关于印发**县干部管理办法和**县干部考核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县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中有关干部请销假制度一律停止执行,以本《通知》为准。
**县2017年干部学习课时安排
按照《2017年**县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每月周五下午(四月春播、九月和十月秋收农忙季节不培训)对全县副科级干部和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为保证学习内容的科学、全面,内容丰富,现将全年培训学习课时分解如下:
一、学习内容: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管理制度、业务培训、上级会议、文件、讲话精神等。
二、学习方式:领学文件、讲话、文件、报纸、书籍;上级部门领导、专业人员业务知识讲座;各级党校、干部管理学院教**市授课;县领导、部门领导辅导;视频讲座等。
三、县机关各部门及派驻单位都有课时任务。一个课时时间为1.5个小时至3个小时。合计36课时。具体课时任务分配如下:纪委:3课时;党委(行政)办公室:3课时;县组织部:5课时;县政法委:3课时;宣传部:3课时;农业局:2课时;建设局:3课时;工会(妇联):3课时;财务局:3课时;交通局:2课时;武装部:2课时;司法所:2课时;土管分局:1课时;保险公司:1课时.
以上课时要求各部门需提前做好课时计划,计划包括上课时间、形式、内容、授课人、负责人等。
**县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疑聚力和战斗力。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进行党章、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好个人自评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三个档次。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对表现好的党员进行表扬。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或报上级党委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科级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科级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四、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①对初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核实,并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包括:党员简况、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②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并听取被处置对象的意见。③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处置决定,并将处置决定、核实材料报党委审批。④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党支部上报的材料,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决定。⑤党支部收到党委批复后,要及时找被处置对象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党委决定。
五、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被上级党组织表彰为优秀党员,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置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不存入本人档案,由党支部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