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查组各位领导:
2016年,在州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严格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工作,继续巩固和扩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做到了税收业务中心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取得明显成效。根据文明办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届期内省级文明单位巩固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检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形成省级文明单位巩固合力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一个部门的核心,我局高度重视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班子的领导力、战斗力、决策力和示范力,确立了“对上增强执行力,对下增强领导力,对内增强凝聚力,对外增强影响力”的建设目标。将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文明建设的首位,加强班子理论学习,对总局、省局、州局的各项政策和中央、省、州、县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时进行深入学习研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在决策过程中,注意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体现民意,在省级文明单位巩固活动中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了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局党组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高位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人员分工明确,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了省级文明单位巩固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事教育股,并统筹安排经费保障,确保精神文明巩固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结合《xx县地方税务局十三五规划》,年初制定详尽的省级文明单位巩固工作计划,对精神文明单位巩固工作进行量化,并将各项指标细化纳入各科室、所、稽查局的年度目标任务中,把文明建设活动与各项中心业务工作一并纳入目标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