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客观评价各部室和生产单位的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考核制度分为:Ⅰ类—职能部室、Ⅱ类—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Ⅲ类—全体人员。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绩效考核组织的全过程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均严格遵循这一原则。
2、业绩导向原则。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保障公司业务目标的实现,以及公司重要管理诉求的实现。
3、重要性原则。考核指标突出对重点工作、重点业绩和重点改进工作的关注。
4、沟通原则。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在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结果反馈中要紧密沟通,同时加强绩效辅导,促进被考核者的绩效改进。
5、兼容原则。组织绩效考核工资与原煤产量、发电量计件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成本考核等结构工资同时考核。
第四条 考核对象
月度全员组织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工资挂钩,年度组织绩效考核与年终奖挂钩。其中月度考核工资为:
Ⅰ类:绩效薪酬+产量工资;
Ⅱ类:绩效薪酬+产量工资;
Ⅲ类:绩效薪酬+发电量工资;
年度绩效考核兑现基数为年终奖的100%。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公司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经营班子为成员。
考评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审议、批准公司部室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2、负责监督绩效管理体系运行并提出改进要求;
3、负责确认部室的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