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客户)
乙方:(经办人)
丙方:(家政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丙方由甲方提供; □一般家务 □孕产妇日常生活照料(非月嫂) □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 □自理老人日常生活照料 □半自理老人日常生活照料 □不自理老人日常生活照料 □医院护理病人 □其他服务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1、服务方式:□钟点制 □半日制 □全日制(早出晚归) □住家制 □其他 ;
2、服务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月休息 天。
第四条 服务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以第()方式支付丙方服务工资。
(1)单次收费 元,服务完毕后立即结算;
(2)按月收费 元,甲方应在丙方每完成一个月工作后,3日内以现金或转帐形式一次付清服务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2、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 元,服务期:□一年(壹仟叁佰捌拾元)□六个月(玖佰捌拾元)□三个月(柒佰捌拾元)□一个月(陆佰捌拾元)□一次性(伍佰捌拾元)。
3、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合理要求乙方调换丙方,可调换家庭服务员 次。一次性居间服务,在7日以内可调换家庭服务员一次。
4、每次调换甲方等候时间不超过 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