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建设美丽天津、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增收,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经过认真研究、充分协商,就共同推进我市“三农”工作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总则
以为我市“三农”服务为宗旨,以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本着优势互补、共同推进的原则,发挥双方在政策、资金、经营、管理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共享系统资源,发挥整体合力,为努力做好我市“三农”工作,不断提高现代都市型农业发展水平做贡献。
二、合作内容
(一)共同打造城乡社区综合经营服务体系。
围绕美丽村庄建设,在日用消费品网络新建改造提升方面开展合作,建设大型商贸设施和物流配送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为农民生活提供安全高质的商品;合作发展新兴服务业,为城乡居民提供养老幼教、文体娱乐、餐饮服务以及生态养生、观光旅游等综合服务。
(二)共同推进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供应,在农资打假、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面开展合作;在农资商品仓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经营终端网点建设上开展合作;深化农资供应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办好庄稼医院,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等“保姆式”、“菜单式”系列化服务。
(三)共同加强“放心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放心农产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