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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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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党支部工作职责……………………………………1
第二章民主议事决策制度…………………………………8
第三章“三会一课”制度…………………………………10
第四章党务公开制度………………………………………13
第五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
第六章党员教育培训制度…………………………………16
第七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7
第八章党费收缴制度………………………………………21
第九章民主生活会制度……………………………………23
第十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4
第十一章组织生活会制度…………………………………25
第十二章党员谈心制度……………………………………26
第十三章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28
第十四章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29
第十五章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30
第十六章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31
附件一、二、三……………………………………………33

第一章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中央、省、市、区等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区委办所担负的职责和使命。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党章》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区委办具体情况,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讨论和组织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经常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会和党员的学习。学习党的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
六、按时进行“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同组织委员一起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加强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抓好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教育和转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八、抓好对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和党员的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一、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完成自己分管的工作。
二、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三、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单位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积极帮助行政领导完成业务工作任务。
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相关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组织党课学习,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结合区委办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三、围绕区委办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指导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单位文体生活。
四、加强区委办宣传阵地建设,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占领单位思想文化阵地。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准则》《条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
党小组职责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党员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按照实际情况和需要,给每个党员分配一定的工作,组织党员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
五、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六、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以及接收新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和收缴党费等工作。
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党小组长必须是正式党员,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法律、业务技能;
二、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分配给党员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并检查党员执行决议的情况;
三、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五、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
六、按时收缴党费,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本小组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二章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支委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单位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4、讨论决定干部职工内部分工、奖惩、调动。
5、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大问题事项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支委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支委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支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支委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支委会报告。
八、支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委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第三章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一)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员大会由书记主持召开。
3、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决议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1、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推荐干部和对党员的奖惩等。
4、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并做好记录。
5、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洁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党课
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要结合区委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办工作任务,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党课效果。同时,建立使用好“党员活动记录本”,即记录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的相关内容,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具体详实,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第四章 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支部的组织设置、人员分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交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二、党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
三、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群众的检举,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位。

第五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1.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部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2.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3.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坚持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5.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同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的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形成总结材料。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以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六章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党支部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员交流学习会。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四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
五、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
六、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第七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阶段工作程序:
1、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委员代表党支部接收申请书,并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登记造册;党支部负责人15日内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鼓励和要求。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必须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在党小组讨论推荐和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经过综合分析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情况,分类排队,将那些表现较好,在群众中有威信,近期可望成熟的同志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然后汇总报机关工委备案。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党支部要向全体党员和党外群众公示(公示时间至少7天)。机关工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后,如无不同意见,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由党支部按表内规定的项目负责填写和保管。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党支部要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本人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的材料等;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入党积极分子书面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
实事求是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考察的内容主要有: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
三、发展对象阶段工作程序:
1、确定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对那些基本具备条件的,可以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指定专人谈话,上报机关工委。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须经所在单位团组织推荐(即团内“推优”)。
2、集中培训: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测试。
3、政治审查: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4、确定入党介绍人:由培养联系人或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5、上报预审:党支部把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及考察情况、综合政审等材料报机关工委审查。
6、公示:发展对象名单经工委确定后,党支部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7天)。
四、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工作程序:
1、填写《入党志愿书》。
2、审查及公示: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确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对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7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才能召开;采取“票决制”进行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具体议程见附件一)
4、上报审批:将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集中培训材料、综合政审材料、支部大会决议、思想汇报等材料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批。
5、上级党组织谈话:参加上级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6、基层党委审批:区直机关工委三个月内集体讨论审批,并将结果反馈党支部。
7.入党宣誓。
五、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工作程序:
1、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把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接受党组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和考察。
2、提交转正申请。
3、讨论审查: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4、公示: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7天),公示没有意见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5、支部大会通过。(具体议程见附件二)
6、上报审查审批: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自我总结、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及公示情况、支部意见等材料交机关工委预审。
7、材料归档:将入党材料存入本人组织档案。

第八章 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基数的确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额为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
四、交纳党费确实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党员一般应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八、党员应当加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九、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九章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10月份。
二、民主生活会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对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落实“三严三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三、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十章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三、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四、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案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馈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十一章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挥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每名党员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三、组织生活会前,要深入谈心交心,广泛听取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四、组织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五、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六、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七、组织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十二章 党员谈心制度

一、支部要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年与分管科室以及联系点支部的党员、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1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党组织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第十三章 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积极宣传并带领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二、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搞好同志间的团结。
三、经常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思想,帮助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五、关心和改善群众生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章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一、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每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二、困难党员登记制度。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活动,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三、党内探访制度。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
四、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每年“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春节前,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第十五章 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一、班子成员按照学习、调研、选题、备课、上课五个环节,人人带头学习,人人带头为党员上党课。
二、班子成员至少每半年要给党员或到联系点上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三、带头学习。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为上党课奠定理论基础。
四、深人调研。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掌握社情民意,为上党课积累第一手素材。
五、精心选题。制订领导干部上党课年度计划,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地区和部门单位的中心任务,认真进行分析与思考,为上党课选准选好课题。

第十六章 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每月第一个周五集中一天时间作为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
第三条主题党日参与对象为支部所有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不参加或以其他合适方式参加。
第四条党支部主题党日要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邀请市委、区委党校教师,围绕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等开展报告和宣讲。结合政治理论学习,定期组织党员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采取参观革命纪念地、播放红色经典影视作品等形式,组织党员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2、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采取“一对一”或集体恳谈等方式,加强党员之间思想交流。党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相互之间开展1次谈心谈话活动。
3、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结合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活动。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5、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组织党员深入贫困地区或贫困家庭,采取结对帮扶、自愿捐助等方式,关心帮扶“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和贫困户。原则上,每名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个贫困对象。
6、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重访入党引路人”活动。定期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重访入党引路人,互相交流心得体会,互相帮助提醒,共同勉励做合格党员。
7、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党员围绕党支部年度工作、中心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建言献策。党员每半年要向党组织提一条以上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8、开展党风带民风活动。组织党员带头开展移风易俗、环境卫生整治、尊师重教等活动,推动良好民风的形成。
第五条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党支部要切实抓好主题党日的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每半年向机关工委报备1次。
2、强化考评考核。要把开展主题党日情况列入党支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3次或累计6次不参加的,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附件:
一、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程序
会前准备:1、确定开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和发展对象准时到会。2布置会场,悬挂党旗。3打印签到表,准备主持词等资料。
会议议程:
1、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宣布应到和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及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半数以上,会议有效。宣布大会开始。
2、申请人向支部大会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等。
3、入党介绍人宣读介绍人意见。
4、主持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包括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思想汇报、政审、民意测评等情况。
5、所有与会人员对申请人发表意见,主要谈谈申请人的不足与今后需要努力的地方。
6、由申请人向大会谈自己对大家提的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态度和决心。
7、党支部讨论;申请人暂时回避;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由正式党员对是否同意申请人入党举手表决。(分同意、不同意、弃权三种意见)
8、申请人到场;由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决议内容包括:全体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看法和意见;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
9、由新党员同志向支部大会表决心。
主要谈自己今后的打算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0、支部书记或上级领导讲话。
11、散会。
二、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程序
会前准备:1、会场布置(会场正面悬挂党旗);2、确定开会时间并通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上级党组织领导(开会前确定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记录员)准时参会;3、印制表决票、签到表等。
会议议程:
1、大会由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宣布应到和实到的正式党员人数、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半数以上,会议有效。
2、全体起立,面向党旗,唱(奏)国际歌。
3、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宣读转正申请(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并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请求)。
4、介绍人介绍申请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意见。
5、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6、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7、采取票决方式进行表决;(1)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2)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票;(3)填写表决票;(4)公布结果(监票人核查选票,计票人宣布投票结果);票决结果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转为正式党员。(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党委审批。对未经票决而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未通过票决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8、支部书记宣读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讨论结论和表决情况、通过决议的日期)。
9、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和表决的结果表明态度。
10、支部书记或到会领导讲话。
11、散会。
三、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程序
会前准备:1、会场布置;2、确定开会时间并通知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及上级党组织领导准时参会;3、印制选票、签到表、主持词、讲话等。
会议议程:
一、公推阶段议程:
(一)支部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党章》中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入党誓言。
(二)公推候选人。本着便于工作开展的原则,按照公推直选的程序要求,支部换届候选人应通过上届支委会建议、全体党员民主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三种方式相结合产生。首先,由支部书记代表上届支委会向全体党员介绍支委会建议人选情况;其次,到会党员填写候选人民主推荐表和党员个人自荐表;最后,工作人员收回表格,统计推荐情况。
二、直接选举阶段议程:
(一)直选支部委员会。
1、清点到会人数确认选举资格。按照党章规定,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党员中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2、表决通过选举办法。
3、表决通过监票人,指定计票人。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根据公推阶段的统计结果,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
5、监票员向全体党员展示票箱、选票,票箱落锁,分发选票。请监票人将剩余选票当众剪角作废。请监票人先投票,然后监督投票。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6、请计票员清点收回选票。
7、请计票员在监票员监督下开始计票,其他同志原地等候。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员名单。
(二)请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讲话。
(三)新当选支部委员召开支委会,其他党员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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