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督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政协xx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xx、xx、xx、xx、xx五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四城同创”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报告>的函》(昭政协办函【2017】7号)文件精神,县委政府高度重视,xxx县长批示限时整改。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关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暨“四城同创”工作督查组赴xx督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永人居办【2017】17号)文件,将发现的各项问题分解到相关单位限时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xx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城同创”综合办公室机构已成立,职责已明确,但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还未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为解决工作人员不足,县人居办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从县教育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抽调4名工作人员,充实提升县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城同创”综合协调办公室、创建园林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办”合并办公,已完善“三办”工作制度,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三办”2017年工作经费15万元已落实到位,为工作推进夯实基础。
(二)建议xx县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城同创”综合办公室的领导力度;县人居办和“四城同创”综合办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县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切实加强配合,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整改情况:为切实加强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城同创”综合协调办公室的领导力度,及时调整补强县住建局领导班子,专人全职负责全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四城同创”综合协调工作。在摸索与调研的基础上,相继出台xx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和“四城同创”联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