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政治站位 服务稳定大局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7年以来,x县纪委在县委坚强领导和省、市纪委的指导下,坚持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措施,履职尽责,着力化解越级访、信访积案和初信初访等,有效的维护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一、2017年以来x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基本情况。2017年1至6月份,x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192件(次),较去年同期111件(次)增长73%。其中:反映乡(科)级干部问题线索30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15.6%,较去年同期16件(次)增长87.5%;反映一般干部问题线索32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16.7%,较去年同期23件(次)增长39.1%;反映村级干部问题线索93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48.4%,较去年同期60件(次)增长55%。
(二)主要特点。综合分析上半年群众信访举报情况,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呈现上升趋势,信访形势严峻;二是从信访举报的类型上看,主要表现为个人访,集体访得到有效控制,4月份以来没有出现一起越级赴省、赴京上访。三是重信重访问题突出。上半年重信重访44件(次),占信访总量的23%,相应增加了信访总量。如反映x乡x村原支部书记高某侵占农村土地等问题,县纪委虽已给予高某留党察看处分,但是信访人一直不同意处理结果,两年来累计向上级纪委信访、人访50余次。四是匿名举报占有较大比例。上半年署实名举报94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48.9%,较去年同期76件(次)增长23.7%。近年来署实名举报“三优先”,提高了署实名举报的积极性。但多数群众心存顾虑,匿名举报仍占有较大比例,特别是短信举报、邮件举报等大多没有透露姓名;五是部分线索可查性不强。个别信访举报为了个人恩怨和利益,捕风捉影,反复匿名举报。部分举报人看到一些表面现象或者道听途说,反映问题没有实质性内容。一些有价值的举报由于举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等不熟悉,对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情节等表述含糊,或者缺乏有效证据以及证人不配合等,影响了线索查实。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反映个别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虚报冒领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土地复耕资金等谋取私利及办理低保、精准扶贫等不公正、不公开,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问题;二是反映村级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个别党员干部贪污、截留、套取、挪用扶贫资金、强农惠农资金;三是反映村建工程或资产、资源处置“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四是反映乡村干部对农民建房、殡葬乱收费;五是反映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霸道,侵害群众利益等。
二、x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持续上升的原因分析
2017年上半年,x县群众信访举报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192件(次),较上年同比增长73%。其中:市纪委转办119件(次),较上年同比增长70%。重复信访、赴市越级信访问题较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主要原因可概括为“四个不到位”。
(一)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党员干部认识不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方针措施,同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专项整治侵犯群众利益的各种“蝇贪微腐”。但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身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然心存侥幸,不收手、不收敛。加之群众民主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增强了对上级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可度和信任感,于是个别党员干部的违反乱纪行为成为群众信访举报的众矢之的,这是乡村干部信访量持续上升的重要原因。二是个别信访群众认识错位。信访本来是收集和传达民意的一种制度设计,但近年来却被个别信访群众视为优于其他行政救济的途径。从调研情况来看,部分群众信访是为了“让上级知道情况”;部分信访是为了“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部分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选择通过坚持不懈的信访来达到目的。当前求助和施压成为个别群众信访的主要目的。加之近年来信、访、电、网、短信“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以及一些信访人存在一信多投多送、重信重访等,导致了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三是乡镇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对乡村信访热点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测不足,超前防范意识不强,造成多数情况下信访工作被动。
(二)处理不到位。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在被反映村级主要干部的处理上普遍存在着保护意识,认为村级“两委”干部配备难,查处村级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会造成村级组织瘫痪,影响农村工作开展,对群众反映涉及村主要干部的初信初访问题大多思想上不重视、反映不及时、处置不得力,错失解决初信初访的最佳时机。有的甚至对群众上访征兆置若罔闻,“逼”得群众越级上访;一些乡镇干部对发生在区域内的矛盾纠纷拖着不办,“惹”得群众越级上访;少数乡镇信访干部高高在上,对信访工作虚以应付、走过程,对待初信初访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气”得群众越级上访;个别乡镇信访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对初信初访问题强调各种原因不按期办结,反馈沟通不及时,善后处理不善,“拖”得群众越级上访。
(三)协调不到位。主要乡镇党委、政府对一些群众反映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调处的问题,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到位,往往出现互相推诿扯皮,难以形成综合处理的合力,致使问题久拖不决,最终造成了群众重复越级上访。
(四)惩处不到位。主要是一些乡镇党委、纪委对群众反映乡村干部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甚至不了了之。查处问题轻描淡写、避重就轻,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如个别村级干部受到撤职处分或被免职后仍在从事村务工作,致使查处的案件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信访群众不服处理结果,于是选择越级上访。
三、x县化解越级访、信访积案和初信初访的主要做法
坚持“信访工作无小事”。今年以来,针对严峻的信访举报形式,x县纪委积极提升政治站位,按照年初既定的“越级上访要有新下降,人民满意度要有新提升”的信访工作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着力化解越级访、信访积案和初信初访,努力遏增量、减存量,较好的解决了一批信访突出问题。上半年,x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实现了“一个下降”、“三个提高”。“一个下降”即赴省以上越级访同比下降50%,其中4月份以来没有发生一起省访、中访案件。“三个提高”即信访问题线索核查率、办结率、息访率分别高31.2%、29.6%、30.7%。x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压实“两个责任”,着力提高基层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自觉性。越级访和信访积案形成在基层,预防和化解责任在基层。为此,x县着力压实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提高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化解越级访和信访积案的自觉性。县纪委成立了由副书记任组长的赴京到省上访处置化解工作领导组,要求各乡镇均成立相应组织,确保做好赴京、到省上访处置工作,对信访举报问题处置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稳控查处不力的严肃实施责任追究。
(二)注重“五个结合”,着力化解越级访和信访积案。
一是与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集中清理工作相结合。3月份以来,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x县突出“领导力量”、“任务分工”、“责任落实”“三到位”,对群众反映的信访件进行了大排查、大起底、大清零。工作中x县立足于着力盘清底数、研判线索、督查问责,确保了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无遗漏”、处置“无暂存”、办理“无拖延”。累计清理2016年度未办结及2016年以前暂存件、重信重访109件,通过领导包案,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已查结106件(3件正在办理中),有效的降低了全县越级访和信访积案总量,维护了群众权益。
二是与推进落实署实名上访人参与办案机制相结合。对省访、中访案件或经多次查处上访人始终不满意的信访积案,在实行领导包案的同时,积极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让上访人和部分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参与办案,全程监督办案环节和过程,有效的促进了问题解决。如x乡x村村民陈xx2017年2月中访反映该村支部书记李xx20余条问题,3月份县纪委书记亲自约访陈xx,并明确由县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纪委常委包案处理。调查组让陈xx全程参与,查实李xx利用职务之便在扶贫领域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县纪委给予李xx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反馈后陈xx签署了“对组织处理结果满意”的意见。2016年以来,x县通过推进落实署实名上访人参与办案机制,累计化解疑难中访、省访案件5起、信访积案12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映。
三是与推进落实“协作区办案”、乡镇纪委“异地机动式办案”机制相结合。“协作区办案”即由县纪委协作区书记牵头组织分包乡镇纪委书记,对农村信访问题进行查处;乡镇纪委“异地机动式办案”即由乡镇纪委牵头组织本乡镇纪委委员对其他乡镇农村信访问题进行查处。“协作区办案”和乡镇纪委“异地机动式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乡镇纪委干部熟悉农村基层情况、集中力量快速突破的优势,同时排除了案发乡镇人情因素的干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信访问题成案率,促进了越级访和信访积案化解。
四是与推进落实“1+1”巡察办案机制相结合。“1+1”巡察办案机制,即对巡察组受理的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在巡察期间及时移交,办案组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做到立巡立查,巡结案成。“1+1”巡察办案机制加强了巡察组与办案部门之间的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转变了往年巡察后集中移交问题线索错失办案最佳时机,以及巡察组与办案组针对同一问题重复调查的现象,缩短了办结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方便了巡察人员与办案人员之间的沟通、协调,转变了以往巡察与办案脱节的问题,提高了成案率;办案组及时跟进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做到巡结案成,转变了以往信访群众对处理结果长时间等待的现象,源头上遏制了越级访,提高了息访率和信访群众对反腐倡廉的“获得感”。今年以来,x县已巡察乡镇5个、县直单位5个,发现问题线索40件,立案14起。
五是与“小微权力”专项治理相结合。坚持深入贯彻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小微权力”治理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去年以来,x县纪委紧盯“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学校教育”五大领域,以农村基层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小五长”为重点,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综合整治,从重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小微权力”腐败案件50起,处理违纪人员82人,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如今年2月份,x县结合“小微权力”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x乡原副乡长张xx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承建该乡25个行政村51个“一事一议”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从中谋取私利问题。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对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健全五项机制,规范信访处置,着力化解初信初访。
一是健全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明确初信初访办理责任,谁接访谁负责,并严格签订“四书”:即“双向承诺书”、“承办责任书”、“信访反馈意见书”和“稳控责任书”,努力把信访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形成积案。2017年以来,x县累计受理初信初访59件(次),全部有人跟踪督办。二是健全赴京到省信访领导包案制。对赴京到省信访,明确县纪委常委亲自挂帅,限时办结,“一包到底”,并做到“五个一”:即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工作队伍、一个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份情况报告,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上访人不息访不罢休。上半年,x县2起中访已全部查结,息访率达100%。三是健全信访案件会商研判制。成立信访案件会商领导组,每月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会商,精准分类处置。如群众反映x镇x村支部书记苏某贪污土地复耕款问题,县纪委认真分析研判,对x村土地复耕款支出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村支书苏xx、村会计杨xx虚列土地复耕款支出,据为己有,县纪委分别给予苏xx、杨xx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四是健全信访件办理督查通报制。县纪委分管常委定期牵头组织案管、信访等部门,对相关乡镇和部门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一月一通报。今年4月份,x县纪委对信访量较大的6个乡镇专题下发了《督办通知》,对发生中访、省访的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专题约谈,责其深刻分析信访原因,强化管控措施,切实息诉息访。五是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对办理信访不负责、敷衍推诿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严肃问责,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坚持以问责推动信访问题解决。2017年以来,x县累计针对信访稳控不力问题责任追究14起,党政纪处分36人。如2016年以来,x镇x村村民赵xx多次赴省、赴京越级重复上访,该镇党委副书记侯xx身为分抓信访工作的领导,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3月,县纪委给予侯xx党内警告处分。
四、“减存量、遏增量”的对策思路
“群众利益无小事”。实践证明,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多数是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失职渎职的结果。因此,加强基层干部监管,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刻不容缓。下步x县将突出“四个强化”,努力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一)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监管。“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在老百姓眼中,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是党和国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所作所为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着力整治“蝇贪微腐”。一是紧盯微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见微知著治未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管好微小事,将监督延伸到基层;三是建好微制度,有针对性的建立、完善实用、有效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及群众的监督作用。四是用好微“利器”,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平台的宣传教育、举报渠道的“轻骑兵”作用,拓宽监督范围,畅通监督渠道,建好基层监督网络。
(二)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尤其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着力查处扶贫领域六种典型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借机敛财,吃拿卡要问题;二是雁过拔毛,截留私分问题;三是无中生有,虚报套取问题;四是玩忽职守,失责失察问题;五是违背民愿,强行收费问题;六是假公济私,优亲厚友问题。实践证明,只有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落实,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得到处理,才能有效解决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上访。
(三)强化压力传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信访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贯彻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必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县、乡、村三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要通过以会代训、检查指导等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好信访工作的能力,促其“知责”;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制度,在压力传导中促其“尽责”;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对信访处置不力、管控措施不到位,以及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当前要结合基层信访工作实际,着力抓好“七大问题”:一是抓领导,着力解决包案领导“挂帅不出征”问题;二是抓研判,着力解决矛盾化解“无的放矢”问题;三是抓督办,着力解决基层干部“厌战不出力”问题;四是抓指导,着力解决基层信访“工作不规范”问题;五是抓根源,着力解决信访处理“有法不依”问题;六是抓机制,着力解决信访个案“昨日重现”问题;七是抓效能,着力解决信访诉求“攀比反复”问题。
(四)强化执纪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三转”要求,切实聚焦主责主业,对各种“踩雷触电”行为敢抓、敢管、敢查,使党纪、党规切实挺起来、硬起来;严格依纪依法,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