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在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学习、大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引导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本职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在市直机关中营造大学习、大提高的良好氛围,形成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工作格局和比学赶帮、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生动局面。
二、具体措施
从现在起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重点任务和最紧要工作,面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迅速在市直机关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1.领导带头示范学。从今年11月至明年1月,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到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过1次组织生活,开展1次专题调研。要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送党课到基层”活动,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现场党课的形式,送到基层一线,切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基层延伸。市直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带头干,带动机关党员干部真学、真讲、真干,不断深化学习成果。
2.集中开展宣讲教育。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宣传部讲师团专家,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委员以及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单位要配合市委宣讲团做好市直机关的宣讲活动,采取机关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实际地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让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3.做好全员集中轮训。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市直属机关工委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对市直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近5000名在职党员,分10期,每期2天进行集中轮训。同时,工委将单独对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工委管辖的中省驻韶各有关单位的1000多名党员,集中开展一至两期专题培训班,实现在职党员集中轮训全覆盖。
4.抓实党员考学活动。从今年11月至明年1月,组织市直机关1万多名党员,在广东党员教育网上参加“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考学成绩作为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反复多次考学,在学中考、在考中学,不断增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的学习领会和准确掌握。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参加考学。要坚持和完善年老体弱党员上门送学、流动党员网络送学等结对帮学制度。市直属机关工委将从每个月底,对各单位参与考学的情况进行通报,重点公布各单位的参考率和满分率,并将最终的考学情况计入年度党建考核。
5.支部学习常态化。市直机关537个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要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抓好集中轮训工作,要常态化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讨论,并按要求做好计划报备和纪实工作。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到红色村、党员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
6.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直机关每名党员要及时了解掌握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论述,关注中央和省主流媒体的权威解读,结合工作岗位要求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每月通过支部专题学习会、研讨会、学习论坛等分享交流学习体会。结合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示范岗等,向身边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推进党的事业、构筑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7.注重先进典型宣传。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宣传栏、简报、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技术新应用,对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情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市直机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学习成果,发掘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工委将利用《市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简报》、《机关党建》杂志、机关党建网等宣传载体,注重宣传各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的典型案例,注重反映机关一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先进事迹和良好风貌。
三、工作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把这次大学习、大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工作职责。各单位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于2017年11月24日前报市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科备案。
2.落实经费保障。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发挥好市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留存党费的作用,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大学习、大培训的经费投入。要详细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及时报单位党组(党委)审批,严格按照财政制度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学习培训上。
3.加强督导检查。市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把抓落实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务求取得实效。要督促基层党支部学习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市直属机关工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开展一次全覆盖的督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