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某县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责任目标
1、建立每日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制度。日常巡查要制定巡查内容,并有记录和落实;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适时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
7、开展一次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要做到“发现隐患要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确保不留死角,做到万无一失;
8、加强消防宣传,深入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9、建设和管好、用好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微型消防站的作用。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落实情况由县消防大队组织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县消防大队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单位如不履行以上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县消防大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别存档备查。
某县消防大队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