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落实开放招商工作责任制,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整合全市招商项目信息资源,加快招商项目信息及时流转,杜绝招商项目信息搁置和流失,解决招商项目沟通不畅、责任不清、服务缺失、反馈迟缓和无序竞争等问题,实现招商项目信息价值最大化,合力推进招商项目早签约、快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招商项目信息范围
1.市委常委会、市委重要工作碰头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办公会,以及相关市领导交办的招商项目信息;
2.各县区、市直部门上报的招商项目信息;
3.驻外机构、驻地招商人员以及境内外各类商协会、中介组织提供的招商项目信息;
4.其它渠道收集的重要招商项目信息。
二、工作运行推进机制
(一)建立工作平台,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市招商项目信息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全市开放招商工作的市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办、政府办、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旅游局、优化办、绩效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以下简称市招商办)。市招商办负责对共享招商项目信息进行收集整理、跟踪落实。
(二)落实责任分工,实行信息备案。市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相关市领导交办的招商项目信息,由市委办负责整理,及时告知市招商办登记备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相关市领导交办的招商项目信息,由市政府办负责整理,及时告知市招商办登记备案。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社会交往中、开放招商活动中、与外商对接中等发现的项目信息,及时整理,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上报市招商办登记备案。
(三)建立信息台账,分层分级管理。市招商办要将共享招商项目信息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及时将上级交办的,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