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明晰和规范党的工作部门、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的工作部门监督职责清单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等工作部门,是党委的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参与制定者和贯彻执行者,也是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重要承担者和具体体现者,负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政治责任。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加强职能监督
党的工作部门要适应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新要求,发挥职能优势,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督职责。
1.党委办公室要重点加强对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坚决纠正制度执行不力的各种问题,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要严格对各部门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强化对党政系统的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情况的监督。
2.党委组织部门要重点监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要深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正向、负向激励,综合治理“为官不为”,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点评和监督,促使下级党组织按照规定严肃认真开展组织生活。
3.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监督,组织引导好舆论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