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书记、蒋主任:
我们是办事处11位工勤人员。首先感谢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关心我们反映的问题。应城市乡镇机构改革早已结束,从大局出发,这是精减富余人员,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途径,我们工勤人员表示理解、支持和拥护。但改革过去了几年,作为赖以生存的保命钱——我们的工资待遇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落实,为了公道,为了个人、家庭的生计,我们不得不以书面文字的形式联名向组织向办事处主要领导提出诉求,望领导对我们的合理要求予以答复和解决。
同样性质,同样政策,不同结果。我们了解,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后,周边其他乡镇工勤人员在这次工资套改中都参照七站八所甚至于公务员的待遇,都得到了妥善解决。都是工勤人员,一同参与改革,我们每月工资待遇却相差七百多元。我们不解?
同样单位,同是工作,不同待遇。在城北街道办事处,我们和周围的公务员、与七站八所的人员天天一同上班,一同生活,但每月工资悬殊近千元。同是一片阳光而出现两重天地,我们不解?
政策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2006年7月5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了党外人士座谈会,就改革收入分配和规范收入分配听取了党外人士的意见。胡总书记主持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同步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完善工人工资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收入分配制度,我们工勤人员是最基层的机关工作人员,属低收入阶层,我们该不该享受党中央国务院的温暖?该不该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何况我们也没有提违背党的政策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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