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区统战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区统一战线事业再上新台阶,现制定如下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一)信息宣传调研材料范围。主要是指在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政协、统战部、工商联机关主管主办的报纸、刊物、网站以及信息专报上发表的宣传工商联工作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的调研文章、学术论文、通讯稿件等。
(二)各级各类媒体范围。主要是指《中国统一战线》、《中华工商时报》、《中国工商》等国家级报刊杂志;《安徽日报》、《安徽统战》、《工商导报》等省级报刊杂志和省工商联《工商联信息》和《工商联直通车》等呈文专报以及中央统战部、安徽统一战线、省工商联网站;《淮北日报》、《淮北工作》和《市委信息》等市级报刊、信息专报以及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网站。
二、奖励原则
(一)分级奖励原则。被不同层次的上级采用的信息、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按照不同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二)分类奖励原则。作品按信息稿件、理论调研文章两类兑奖。
(三)领导批示奖励原则。被上级党委、政府、政协、统战部、工商联采用并被领导批示的信息,适当提高标准奖励。
(四)合并奖励原则。同一条信息、理论调研文章内容被多家单位重复采用或经领导批示的,市级及以上的按采用次数、级次分别计奖。区级采用的不再作重复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信息宣传稿件。被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采用或同时采用的奖励10元/篇;被《工商导报》、《淮北日报》、《市委信息》等采用的奖励20元/篇;被《安徽日报》、《安徽统一战线》以及省工商联《工商联信息》等采用的奖励100元/篇;被《中国统一战线》、《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