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XX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签订以下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科室、管理部负责人
二、责任分工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配合中心派驻纪检组落实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工作任务,防范资金风险,带好、管好队伍。各支部、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是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三、责任内容
1、根据中心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查找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并掌握干部队伍思想动向,不定期抽查或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分管或所属部门落实党风完善廉政建设及相关管理制度,积极查找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及风险,要及时采取预警措施,积极整改,堵塞漏洞。
2、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真正把十九大精神学深吃透、运用到工作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及中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