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xx公安局全体民警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忠诚、为民、公正、奉献”的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紧扣打好“x大战役”、建设“五个xx”的发展目标,为xx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单位、优秀民警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特命令:
一、授予下列单位为全局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颁发奖匾。
1、xx派出所、xx派出所、xx派出所x个部门为A类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颁发奖匾。
2、xx大队、xx、xx、xxx个部门为B类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颁发奖匾。
3、xx、xx、xxx个部门为C类目标管理考评优秀单位,颁发奖匾。
二、授予下列同志为全县优秀人民警察,颁发证书。
xxx、xxx
三、授予下列同志为全局先进工作者,颁发证书。
xx、xx
此令
xx公安局局长:
xx公安局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