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出发,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过去五年来,我国共有六千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笔者在扶贫实践中中发现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脱贫未解困”现象。部分贫困户,经济上已稳定脱贫,完全达到了“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但他们依然没有走出困境,他们的困难不是钱可以完全解决的。他们有钱花不了、有饭吃不了。
“脱贫未解困”群体主要是这么一些人:父母双亡且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没有劳动能力甚至没有自理能力的婴幼儿;身患重病或重度残疾且没有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没有劳动能力甚至没有自理能力的成年人;全女户且女儿全部远嫁的老年人;全家残疾人群。
举例:贫困户曹某,女,30岁,已婚,生有一子,子8岁。曹某生子后患上重度精神病,生活无法自理,老公失联多年,曹某8岁的儿子靠曹某80多岁的婆婆和曹某的小叔子一家照顾,曹某的婆婆跟曹某的小叔子生活在一起。曹某老公失联前建有住房,在扶贫政策的支持关心下,曹某生活经济来源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且稳定。
这部分人或年幼或年老或患病,在党的“脱贫攻坚”大政策的关心支持下,从经济上来说生活来源不是问题。困扰他们的是整个家庭没有劳动能力,钱不能完全解决他们的困扰。那么,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让这部分人既脱贫又解困?笔者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通盘考虑,统筹施策
这类人群不是某一个村、某一个乡镇或某一个县市特有的现象,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应该站在国家层面上通盘考虑,提供统一的政策口子。提供政策口子时除了考虑这部分人的经济来源,重点应该考虑如何帮助这部分人走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