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户”“卡”两字方针 扎实做好脱贫基础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此次活动安排,我从“户”精准识别、“卡”档案整理两个方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工作要做实,必须把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做实;要通过建档立卡,摸清贫困人口底数,做实做细,实现动态调整。
一、什么是建档立卡、精准识别
建档立卡是把识别认定的扶贫对象建立纸质、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准确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责任,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通俗一点说就是把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贫困人口建立纸质档案、录入建档立卡系统,年内开展扶贫项目时有针对性的对这些贫困户进行扶持,年底项目实施完,受到帮扶的贫困户达到脱贫标准后,进行脱贫。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对贫困村不再进行识别,现在所说的精准识别指的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具体标准和程序在后面会讲到。精准识别是扶贫工作“六个精准”的第一个精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明确提出“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具体化表现,也是彭书记对我县扶贫工作“户、策、卡、实”指示中第一要务,是脱贫攻坚一切工作的基础。今年2月份,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纳入工作由过去的每年开展一次,调整为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再次强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坚决做到“应纳尽纳”。从上级政策的变动可以看出,精准识别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地位,是不断提高的。通过摸底,2018年第一季度我县精准识别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户13人,涉及两个乡镇3个行政村(西半屯镇王洼村,饶阳店镇南马村、饶阳店村)。希望各乡镇高度重视,每季度认真组织开展。
二、精准识别和退出验收、考核的关系
今年是我县努力奋进的脱贫摘帽攻坚年,那么现在再讲精准识别,是不是不合时宜,全县上下都在围绕脱贫攻坚做文章,精准识别工作应该摆在什么位置上呢?我认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应该摆在比贫困退出更重要位置上。首先,精准识别是贫困县脱贫摘帽的一个重要部分,赵县长在讲县脱贫摘帽工作时已经提到了,贫困县脱贫摘帽共涉及七项指标,其中第三项贫困人口漏评率。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户中,收入未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或“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视为漏评人口。贫困人口漏评率=抽样漏评人口数÷抽样非贫困人口数×100%。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的得5分,高于或等于2%的不得分。这说的是什么?这说的不就是精准识别吗!比如:第三方评估抽100名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两人应纳未纳,这项就没分了,虽然这项指标只有5分,但别小看这5分,它背后还关系着一项否决指标,第一项综合贫困发生率,综合贫困发生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数+错退人口数+漏评人口数)÷该县乡村户籍人口总数×100%,换一种更直观的形式,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错退率+漏评率。满分30分,综合贫困发生率小于2%得满分,大于等于2%不得分。如果漏评指标得不了分,这一项肯定得不了分,30分,一票否决。目前,全县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3185户6259人,贫困发生率为1.45%(贫困发生率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2014年底乡村户籍人口数,我县2014年底乡村户籍人口数为431981人),今年计划脱贫3928人,贫困发生率将降至0.54%,远低于2%的标准,那么我们就该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上下功夫了。其次,精准识别是省对贫困县考核的重要指标。除了刚才说的漏评率外,再就是错评。今年省考核通报中,就有因错评被通报的县。错评问题,关系着扶贫项目安排、扶贫资金流向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各乡镇领导都十分谨慎,其严重性通过媒体、网络大家应当都非常清楚了,我就不再说了。再就是精准识别和贫困边缘人群的关系,像低保人员、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边缘户,或许深抠细算够不上纳入标准,但超过贫困线的额度非常小,其中不乏有些同志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事” “能不纳就不纳”的思想,虚报收入。在考核评估时,如果抽到这些边缘户,很容易就被定义成漏评。再次强调,各乡镇领导要高度重视每季度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纳入工作,坚持“应纳尽纳”原则。
三、精准识别的标准程序
(一)要把握精准识别四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我们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要人为地增加或减少贫困人口规模,不要急于脱贫摘帽,人为地压减贫困人口规模。
二是坚持分级负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按程序做好贫困户识别纳入审定;乡镇负责对贫困人口识别纳入进行审核;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负责贫困人口识别纳入的入户调查和组织村民民主评议。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贫困人口识别纳入实行民主评议,进行公示公告,贫困户识别纳入须进行审核审查,做到全程透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确保结果真实、可靠。这一条要求政策、标准、程序和结果必须要全面公开,要做到家喻户晓,绝不能偷工减料。
四是全面识别。对所有乡村户籍人口,包括贫困村和非贫困村,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识别认定工作。这一条需要强调的是贫困人口识别要对所有的乡村人口实现全覆盖、全面识别,要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贫困人口识别标准
贫困人口识别要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标准,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52元(相当于2010年不变价2300元)认定。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不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养老金不计收入。
在实际工作中,省扶贫办还确定了“六不评”、“五必看”、“六优先”等参考指标。
“六不评”包括:①家庭中有在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②家庭中有任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③家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④家庭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⑤家庭中有经商办企业的;⑥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这里要做两点说明:一是去年“回头看”中“六不评”中有“举家常年在外(1年以上)、不在当地居住、生产和生活失联的”,最新的“六不评”去掉了这一项,换成了“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二是“回头看”政策要求“坚持“六不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符合标准的可纳入识别对象。到今年2月23日省领导小组在《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实行)》中对“六不评”把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识别为贫困户”,而到5月15日,省办在《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服务办法(试行)有关问题解释》中对“六不评”的把握又修改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识别为贫困户:……对识别中的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依据识别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予以公示,无异议的,可按程序识别为贫困户”,政策要求频繁变动,同志们一定要及时掌握最新政策。
“五必看”是: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有没有读书郞、五看有无病人躺在床;“六优先”原则是有重病病人的、有重度残疾的、有因贫辍学的、无劳动能力的、无赡养(抚养)义务人的、无安全住房的优先。
分户老人认定。原则上老人和子女均符合贫困识别标准的,老人可以认定为贫困户;老人符合贫困识别标准,子女属于“六不评”情况的,一般不予认定为贫困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老人患大病的、老人由女儿赡养的、儿子入赘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符合标准的可纳入识别对象。
对每季度开展的识别纳入工作做两方面的说明:一是收入测算标准及周期的问题。参照国家收入基期测算方法,收入标准为上一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2017年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952元),测算周期为现季度往前推算一年计算(比如2018年第一季度收入测算,从2017年4月到2018年3月)。二是国扶系统开放不及时的问题。我们的原则是对按程序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信息变更,先采集纸质信息存档,待国扶办开放系统录入功能后,录入建档立卡系统,这些新识别贫困户录入系统前,经县审定公告,可以享受相应的贫困户政策。
(三)贫困人口识别程序
贫困人口识别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定的步骤实施。
一是宣传培训。各乡镇及行政村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村评议。①由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新申请贫困户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无驻村工作队的由乡镇包村干部)逐户调查、进行数据信息采集,对新申请贫困户信息进行核实;经贫困户认可,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是乡(镇)审核。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乡镇干部组成验收核查组,根据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按各村上报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进行入户审核验收;②新申请纳入贫困户经核查符合贫困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提出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名单,在各行政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四是县审定。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公安、民政、住建、工商等进行数据比对,对不符合条件的反馈乡村和农户,核实后删除。剩余部分采取抽样核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新识别纳入贫困户的名单进行综合核查、审定。核查、审定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在政府网站和相关行政村公告调整名单;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注脱贫和新纳入贫困户信息录入。
(四) 精准识别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经常有群众到县扶贫办咨询,俺家老人或孩子得什么病了,俺家对象是残疾人,能成贫困户吧?贫困户嘛时候评啊?俺村里怎么也没人说啊?这都是我们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拿出2017年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力度和劲头,加大对精准识别工作的宣传,把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标准、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增加政策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提高满意度。
二是公开公示不到位。精准识别不是偷偷摸摸的工作,要增加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不仅要让本人清楚自己是怎么纳入或为什么没能纳入,还要让其他村民知晓并同意,这就要求同志们把政策解释到位,说明到位。绝不能不明不白的成为贫困户,又不明不白的出去。
四、档案整理
扶贫档案是对扶贫工作的见证(纵观世界、回顾历史,我们正在干一件最伟大的事业,需要留下印记);是扶贫工作有序推进的保证(按规矩按程序来开展扶贫工作,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档案资料,例如识别和退出,不能创新);是解决信访问题依据(资料可以证明我们的工作的公平性,可以保护好自己);是各级检查的最重要内容(问人、看物、看资料,什么资料都有,但不全面不正确,关键时刻拿不出来,小问题带来严重后果)。
常见问题有:①精准扶贫档案资料填写不真实。实际情况与相关档案资料填写的不一致。例如家里三口人,资料上只有两口人。真实性关键是一致性,否则真的也变成假的。②政策享受不全面。例如该享受的政策没有享受,例如有的户享受就业政策,但还是不能脱贫,那就再来个光伏;特别是教育、残疾方面的措施一定要做到应享尽享。③精准扶贫档案资籵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例如:入户调查表中没有填写日期,该签名审核的没有签名审核,指印很重要,只要按指印,检査时很难辨认,当然不能代按指印。④精准扶贫档策资料存在逻辑性错误。例如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一个人,主要致贫原因缺技术,十一月份召开村民代表开大会,代表们着装都是夏天的衣服;例如公示时间不够5天;例如收入验收表中单项收入总和与总收入不一致;例如同一人的签名字迹不同,不同人签名字迹相同等等。⑤含有相同内容的档案资料表述不一致。例如两本扶贫手册不一致;土地亩数不一致;收入核算表前后不一致,并且相差较多。⑥精准扶贫档案资料整理不及时。有的贫困村档案,就是一堆,需要什么,堆里现找,经常是找不到。⑦精准扶贫档资料缺项。例如大多数行政村2014年2015年已脱贫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的相关资料缺失或不完整。⑧非贫困村档案差于贫困村。造成原因分析:客观上是政策多变,但主观上还是不重视不认真。赵一德书记说的那样:“政策达不到的,靠作风可以弥补,作风达不到的,政策再多再好也弥补不了”。
各级档案的留存彭书记已经安排了档案局和我办共同制定档案规范标准,通过乡镇样板、村样板、户样板的标杆带动的作用,全面整理、全面提高。
五、 雨露计划
(一)什么是雨露计划?雨露计划是专项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二)补助范围。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说直白些就是:未脱贫贫困户已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家中有上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成员。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雨露计划享受标准及开展时间。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每学年分秋季、春季两学期发放,每学期1500元。秋季学期,在12月份开始; 春季学期,在6月份开始。
(四)办理程序。由县扶贫办导出标注名单发至乡镇,由乡镇进行逐人审核,主要审核两方面,一是是否在校学习,二是该户是否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因为目前我们系统内的数据还不是十分精准。经审核后的人员名单为拟补助人员名单,该人员名单要在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以接受村民监督。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县扶贫办进行核实。公示结束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无异议的补助学生家庭银行卡。县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国扶系统中进行项目备案及关联受益户。
这里有个特殊情况,就是县扶贫办发乡镇审核名单中没有、又确实在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有这样情况的,由乡镇联系县扶贫办,进行身份和学籍审核,确认符合资助条件后,落实补助政策。
(五)所需资料:户主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学生身份证、学籍证明、直补卡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的汇报到此结束,不妥之处,请多批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