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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时效性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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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教育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领导干部道德建设和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从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他们腐败堕落,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根本的原因在与他们不注重学习,放松个人道德修养,放弃主观世界改造,道德迷失、官德沦丧,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最终沦为历史的沉渣。这说明对干部的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确实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以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当前开展警示教育急需解决问题。
  一、当前警示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对警示教育的认识上存在偏差。经调查发现,警示教育工作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不平衡性:一是重主业,轻教育。作为市直部门,日常业务工作较多,一线执法工作量大,与中心工作相比,部分事业单位对警示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弱化,总认为完成中心工作是“硬指标”,看得见、抓得着、来得实、易出政绩,而把警示宣传教育当成“软任务”,凑任务数。二是重形式,轻实效。部分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做些表面文章,有的只有讲稿,没有讲课,笔记也都是后补的。有的讲了课也只是轰轰烈烈走过场,匆匆忙忙就收兵。受教育者更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冒,很少触及思想实际,教育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三是重短效,轻长效。警示教育在过程上应具有持久性特点, 然而有些单位的领导及教育组织者都缺乏这种一贯性精神。习惯于搞突击,时间上一味求快,内容上一味求少,结果是有短效,而无长效。
  (二)在受教育群体上缺乏针对性。尽管纪检监察部门要求从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典型案例剖析以及各项专题纪律教育等多种方式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但具体落实到各单位,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警示教育与本单位实际结合的少。上级要求什么就做什么,没有把警示教育与本单位或部门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教育没有起到服务中心、融入中心、推动中心的作用。二是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少。如在水利执法一线单位中,既有多年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也有新进的人员,许多单位的宣传教育没有针对这些人员的身份特点进行因人施教、对症下药,造成宣传工作的感化力、渗透力较弱。三是未能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力度。水利部门的警示教育的重点应是各级领导及各部门的负责人,但是往往缺少教育的还是这些领导和负责人,他们责任重、权力大、工作忙、应酬多,在平时很难坐下来安心地学习和接受教育,教育的效果他们身上难以完全体现。
  (三)在手段上缺乏创新性。灌输式教育作为传统教育模式,具有强制性、整体性,具有大规模快速提高受教者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等特点,在当前形势下,灌输式教育仍然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方式而存在,但部分单位在运用这一手段上出现了一些不足:一是缺少与时俱进。大多数单位开展警示教育,主要是邀请教授上课的形式进行。教授的授课理论层次较高,但是存在脱离实际,讲大道理多,结合工作实际少,不能较好地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进行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二是警示教育未抓住干部心理。在各类警示教育中,正面典型树得太少,特别是身边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太少,无法形成强有力的牵引;反面典型虽多,但大多是厅级以上的高级官员,对身边典型剖析不够,对普通干部职工震撼、警戒作用有限。
  (四)在各单位间缺乏协调性。在一般情况下,抓警示教育各职能部门应各自有责, 相互配合, 密切协作, 齐抓共管。现实中,往往是各职能部门被动地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甚至认为警示教育工作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纪检部门成为简单的指挥者,各部门缺乏开展警示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警示教育的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主观认识存在偏差。当前部分干部职工在警示教育方面的思想认识达不到要求,或信仰意识淡薄,或自我要求不高,或存在侥幸心理。有些党员甚至党的干部既不信仰共产主义,也不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们以钱为本,而非以人为本,党章、党纪、党的主张、党的理想,都已经被他们抛到了九霄云外,有些干部根本不以腐败为耻。还有些干部对警示宣教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呈现出一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认为警示宣传教育是形式,又软又虚,在反腐败工作中起不到什么作用,进而在警示教育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少。
  二是客观的社会风气影响。当前我国反腐败的艰难之处,在于缺少一种反腐倡廉的氛围。我国有五千年的文明史,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官本位、重权轻法、特权观念等封建主义残余的影响仍然存在。一些传统观念,如礼尚往来、知恩必报、恋祖爱乡等,容易被人利用成为行贿受贿的借口。加上我国正处于复杂的社会经济转型期,人们的道德价值观也在变迁。有些同志容易受到这些思想观念的影响,对是非的评判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把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看成是令人羡慕的行为,是有能力有水平有本事的表现,而把踏实肯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看成是“老土”、“傻瓜”。
  三是抓警示教育的工作力量不足。近两年来虽然在部分单位已经形成了警示教育大格局,但许多具体工作仍由纪检监察部门来唱主角,其它部门仍是配角或者干脆是观众,导致警示教育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另外,各事业单位基本没有配备纪检干部,纪检监察队伍人手不足,大部分工作精力都放在文字工作上,在基层调研较少,导致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了折扣。
  三、探索创新适应新形势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方法
  受人员思想利益化,人员结构多元化,社会环境多样化的影响,对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将越来越困难。许多领导干部对学习积极性不高,甚至对警示教育产生抵触情绪,借口工作忙,逃避学习,回避教育。因此,必须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探索创新适应新环境、新形势的警示教育方式。
  (一)开展规律性研究,做好各层次教育。廉政宣教工作是关于思想改造的工作,必须在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研究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中存在的共性和差异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提出教育的不同侧重点,采取更易为教育对象所接受的方法,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地施行教育。市水利局针对现场执法廉政风险大,执法人员工作经验参差不齐的特点,在开展警示教育时,对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教育,达到警示的目的,针对年轻的执法人员,主要是采取宣教的形式,对其进行执法知识的教育,在工作中采取新老搭配的形式配备班组,降低了现场执法的廉政风险。
  (二)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做好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主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形式实行集中统一强制性的警示教育,中层以下干部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组织警示教育。对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教育,其他领导干部可以自主灵活安排。这几天我们局组织局领导、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以省廉政教育基地为依托,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局属事业单位,以警示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烈士陵园为依托,组织本单位人员到市烈士陵园扫墓,通化杨靖宇烈士陵园、桦甸杨靖宇密营等地开展缅怀先烈的革命传统教育,让他们重温历史、牢记历史、感恩先烈的牺牲奉献精神,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时代和美好生活,激励他们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以优秀的工作业绩回报社会。
  (三)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做好经常性教育和临时性教育。过去,市水利局片面认为警示教育只是纪检监察部门自己的事,极大的影响了警示教育实效性。今年以来,市水利局针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和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的要求,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在局领导的支持下,在年初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时,将警示教育纳入计划内容,与理论学习一同部署一同检查,按照计划要求,做好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遇有临时性的警示教育,如节前警示教育,由纪委主动牵头,平等协商,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完成好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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