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合作甲方(养殖户): 身份证号:
互助合作乙方(合作户): 身份证号:
丙方:xx村民委员会
甲乙双方为集中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发展增收产业,发挥各自优势促进扶贫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致富,根据有关财政扶贫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申请,丙方确认同意,为规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互助合作项目名称:xxxxxxxxxx
二、扶贫资金合作使用及收益形式
1、乙方自愿将财政扶贫资金xx元(大写xx圆)交由甲方管理使用,专项用于养羊(养猪、养牛、木耳栽培)产业项目,且每1000元资金购买羊只不得少于2只,购买仔猪1头、橡树木耳菌棒500棒,每3000元资金购买牛犊一头。
2、乙方向甲方投入的资金使用期限为3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终止协议。甲方每年按照不低于乙方投入合作资金总额的10%的比例向乙方兑现收益,兑现时间和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养殖产生的效益除支付乙方年度收益以外,要用于扩大再生产,确保发挥好甲方扶贫资金的产业撬动作用。
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场地提供、羊只(猪、牛、菌棒)和饲料购置、日常管理和饲养、疫病防治等一系列事项,独立承担养殖风险,并且不因为发生风险而不支付乙方的应得收益。
甲方必须在乙方的监督下为属于乙方的羊只(猪、牛)打好耳记,留存照片,自觉接受丙方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