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xx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的通知》(x组通字〔2018〕xx号)要求,结合公司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开好2018年上半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按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为整治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摆和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公司机关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相关步骤
1、做好对照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党内有关规定,进一步治理机关“灯下黑”,增强“四个意识”,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开展交心谈心。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与支委、支部成员交心谈心。交心谈心既要主动说出自己的问题,也要点出对方的问题,真正把问题谈深谈透,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3.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支委委员及党员个人要对照学习内容、重点对照“四个合格”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查找不足。要防止把发言提纲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要本着实事求是,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用事例说话。通过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5.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针对征求的意见和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三、具体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于2018年8月15日前完成。
2.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各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公司分管领导应至少参加一个非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3、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是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会议的准备、召集和主持。
4、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后,机关各党支部要于2018年8月30日前,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报告、各支部支委委员个人发言提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互评记录要翔实、深刻)、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公司机关党委。
xx公司机关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