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10个镇(街)和51个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考核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情况(15分)
包括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及时性、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等情况。
(二)“五公开”情况(40分)
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和文件公开、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公开等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30分)
包括“放管服”改革、财税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与公共资源配置、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扶贫脱困信息、社会救助信息、环境保护信息、住房保障、土地征收、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安全生产、国资国企信息等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与解读回应情况(15分)
包括政府网站网络问政平台、政务舆情、依申请公开等办理情况。
具体赋分情况以印发的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为准。
三、考核方式
(一)平时考核
对每个考核对象预置100分,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考核,扣完为止。扣分项目主要有:对未完成上一年度省、市两级政务公开考核指标的,每项扣5分;对市级和区级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自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项分别扣5分和3分;xx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第三方评估发现通报问题,每个问题扣5分;区政府办公室调度的政务公开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报送或对查出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每次扣5分;对政府网站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