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展现公司职工团结奋进、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鉴于工作及人员变动,现将调整和加强职工兴趣小组活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兴趣小组坚持以活动为载体,以活动促进工作、凝聚人心、激发动力、陶冶情操为目的,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各兴趣小组开展活动,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以业余时间为主,不定期开展兴趣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成效及时总结反馈到公司工会。
二、各兴趣小组组长负责发展成员,负责制定本兴趣小组开展活动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负责经费管理及信息报道,负责与公司工会进行工作衔接。各基层工会要对兴趣小组的活动予以支持,并鼓励和推荐职工加入到兴趣小组中去,不断扩大兴趣小组的规模和提高活动的质量。
三、在公司工会的安排下,兴趣小组在组队演出、比赛及排练、训练期间,各单位要在调班、调休等方面予以支持;如需脱产,经工会书面批准的,要视同正常出勤。
四、兴趣小组如需同外单位进行活动交流时,要事前向公司工会报告,未报告或未经批准的,不得私自联系。
五、兴趣小组活动经费为每季度由兴趣小组组长根据活动计划向公司工会申请,在批准的额度内开支,且票据和手续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六、各兴趣小组要自觉把活动与公司的中心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团结职工的纽带,宣传中心工作的阵地,鼓舞职工干劲的动力,为公司健康发展发挥积极地作用。
附件:兴趣小组分类、组长名单及活动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