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成都市xx区小南街xx号xx小区xx栋1单元xx楼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商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x个月)。
2、租赁房屋用于商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须于租赁期满前三十天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xx元,大写xx元,xx个月结算一次,租期每满三个月于到期前10日内乙方准时向甲方支付下三个月房租费人民币租金xx元,大写xx元。
2、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收款凭证。
3、乙方同意预交xx元,大写xx元给甲方,作为房屋及屋内设施设备质量保证金,合同终止交回房屋时,若房屋及屋内设施设备无损坏,在乙方交清房屋租赁期间物管,水电、光纤等费用,按时交房后,甲方应全额退回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间
(一)所产生物管,水电、光纤等费用,以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时交纳,租赁期满,乙方须交清所有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及屋内设施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现时市场价赔偿。
(二)乙方不得在屋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乙方应本着“安全使用、合法使用”的原则,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并对所产生的损失和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租赁房屋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随时保持门前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第四条、合……